1901年8月2日清政府下令:“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行切实整顿外,著将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9](P76)1902年清廷正式废除八股文,并颁行张百熙草拟的中国教育史上第一部近代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1904年又颁布了由张之洞编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这两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学制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传统的儒学教育及科举制度,确立了小学、中学、大学预科和高等学堂、分科大学的*学制,为建立近代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1905年清政府又宣布废除在中国行之久远的科举制度。为了达成彻底的改革,清政府更锐意仿效西方及日本的教育模式,扩大自然科学及实用知识教育,引进西方历史、*、数学、科学等科目。清政府教育改革使得先行一步的教会教育受到中国学生的注意和欢迎,掌握西方科学知识的教会学校的毕业生成为各地新学校争相接纳的人才,教会学校在社会上也备受欢迎。
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接纳传教士创办新的教育机构,扩大了基督教教育的影响。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李提摩太参与创办山西大学堂。义和团运动中,山西被杀的传教士近200名之多,如何赔偿也就是运动后必须处理的首要问题。山西省新任巡抚岑春煊特意邀请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协助处理赔款事宜,因为李提摩太曾两度协助山东、山西两省赈灾事情,获得民间及官府的信任。李提摩太于是拟订了《办理山西耶稣教案章程》共8款,并建议用赔款兴办大学堂,以开导民智。其中第3条款说明规定:“共罚全省银五十万两,每年交出罚款的五万两,以十年为期,但此罚款不归西人,亦不归教民,专为开通晋省人知识,设立大学堂教授有益之实学,使官绅士庶不再受迷惑,请中西有学问者各一人总管其事。”[10]这建议经李鸿章和岑春煊同意,并决定把如何定课程、如何聘教习等,交李氏全权办理;十年之后,将大学堂归为省有,由政府接办。1902年春,李提摩太带部分从欧洲和美国聘请的教员到山西太原府时,发现当地官绅却有计划另设一官立大学,与李氏的大学堂相抗衡。为了避免浪费资源,李提摩太建议两校应合并办理,校内再分“中学专斋”和“西学专斋”(即分中、西学堂),这建议亦获巡抚岑春煊的支持[11](P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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