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早期西斋的学生质素较差,原先没有学过数学、物理、化学,对英语更是一窍不通,李提摩太初聘的外籍教师又多不懂中文,因此他便从上海、天津等地聘请了一批精通英语、文化素质较高的华人到西斋担任翻译,在学生与外籍教师之间担当中介。李提摩太从赔款经费中每年动用1万两银子在上海设立了山西大学堂译书院,聘请美国、日本、中国的一些学者翻译了一批较有影响的教科书,受到国内广泛的欢迎。为了提高西斋的地位,李提摩太规定西斋的教学分预科和正科两个阶段,预科学制3年,相当于中学水准;正科学制4年,相当于大学程度。他还倡议选派一批优秀毕业生到英国各大学深造,学习铁路、采矿、冶金、机电等实用学科。在国内,李提摩太也向清政府力争,建议凡预科生月考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的学生由巡抚委派考官进行毕业考试,及格者授予“举人”。大学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后,可到北京的学部应试,及格者授予“进土”。这样便能将新式教育连接或取代旧式的科举制度了[7](P126)。
对于李提摩太没有利用山西大学堂作为传教的工具,不少传教士颇有微言,“指控李提摩太放弃了建立一所基督教大学的良好机会。他们不加思索地认为:对如此可怕罪行的惩办就应该将学校直接用于那为此来华捐躯的传教士们所想达到的目标。”[12](P62)但李氏却有他自己的立场,他所坚持的是“学术的自由”和“信仰宗教的自由”。在学术自由的大前提下,大学堂应该尊重教师与学生有信仰及讨论宗教的自由,教师也可以在课堂内教授基督教或讨论宗教,但当然不能强迫学生信教。李提摩太认为:“我们应该容让学生有绝对的自由去相信或拒绝宗教信仰,我们也应该容让教授们保有绝对的自由去教导和与学生讨论关乎宗教信仰的问题”[13](P27)。事实上,李提摩太的看法已获得到官方的谅解,至少以后再也没有人来反对或阻止他了。大学堂总教习苏惠廉(William E.Soothill)后来也补充说:“(虽然)大学堂开办以来,基督教神学从未列入大学课程中,但敦崇礼博士(前任总教习)却很满意他可以有机会在讲授世界文明时能讨论基督教所作的贡献。我本人亦很高兴能够在教授历史课时讲解不同宗教的历史,也有机会与学生、地方官员及领导讲解有关基督教的事情。”他还认为:“只要这所大学堂能够帮助当地官员、士绅、学者们消除他们对基督教的恶感,并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兼具学术与宗教自由的)形象,那是十分值得去做的事。”[14](P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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