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斋《与孙蕙生书》。)不仅如此,外国传教士还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在其传道站所在地区购置田地,然后用苛刻的条件出租给附近农民,几乎和中国封建主一模一样”。(福森科《瓜分中国的斗争和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页88。)由此可见,外国传教士对农民所采取的压迫和剥削手段,实质上是封建性的。有个英国人说得很对:“中国人所恶绝不在教,而所恶之实,正当于教会教士中求之”。(宓克《支那教案论》。)连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也不得不承认:“许多牧师,为人不知自爱”,“作事毫无忌惮”。(《瓦德西拳乱笔记》。)这都说明,中国农民“闹教”的实质,主要不是反对洋教本身,而是反对外国传教士所采取的封建方式的*压迫和经济剥削。
其次,外国传教士还大肆网罗各种社会渣滓入教,作为他们统治的社会基础。许多地痞流氓一入教成为“教民”,便以外国传教士为靠山,“作奸犯科,无所不至,或乡愚被其讹诈,或孤弱受其欺凌,或强占人妻,或侵犯人产,或租项应交业主延不清偿,或钱粮应交公庭抗不完纳,或因公事而借端推诿,或因小忿而殴毙平民,种种妄为,几难尽述”。(李东源《传教论》。)如东平州井衍文“素行不法,将所有产业荡尽,遂即入教,依势凌亲,难以枚举”(柳堂《东平教案论》。);馆陶县李义正“人极刁狡,平日动以恃教凌人,善于挟嫌妄控平民,种种不法难以指屈”(《山东义和团案卷》。);禹城县张阑田被外国传教士看中,“封为神父”,“平素依教欺人,乡民切齿已久”(《山东义和团案卷》。),等等。正如时人所指出那样,“一旦入教,即可以无所不为耳。犯法者,入教可以逃刑;报怨者,入教可以雪恨。入教之后,不但可以抗官府,免差徭,凡鱼肉乡里之事,可以恣其所为”。(《义和团档案史料》。)盖其“借教势为护符,官吏莫敢谁何”(《茌平县志》。),已经侪身于特殊的封建阶层了。外国传教士以地痞流氓为统治的社会基础,更扩大和加重了对农民的*压迫和经济剥削。
至于土豪劣绅,本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基础,此刻更成为外国传教士加意笼络的对象,充当其统治的支柱。如:“清平境内,有左、王两族最盛,而富于资,田产尤多,钱漕征额为一县之半,顾两家豪横特甚,而又崇天主教,每借势挟制官长,欺压邻里,乡民有向借贷者,升出斗入,率以为常,乡民恒衔之。每值征漕时,两家所缴之数恒不及半,官以其奉教也,亦无奈之何”。(《西巡大事本末记》卷2。)这种事例,并不是个别的例外。当时各县“附教殷实之家”,多系鱼肉乡里之辈。外国传教士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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