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遍及山东全省和直隶南部,具有很大的号召力。它概括了义和团的主要活动内容,反映了它在此阶段中的斗争实践。“济贫”,在有的地区叫做“打富济贫”,与历史上农民起义“均贫富”、“摧富益贫”、“割富济贫”等口号完全是一脉相承的。至于“均粮”,确实没有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只不过是反映了农民对封建分配方式的自发反抗。义和团没有象古代有的农民战争那样提出“均田”的口号,也没有象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派那样提出“平均地权”的口号。但是,研究问题必须联系当时的历史条件,“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当时山东农村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呢?由于“连岁歉收,贫民无所得食”(《郯城县禀沂州夹单》。),被迫“荡析离居”(《郯城县具诉州府禀》。),以至发生“饿殍枕籍,倒毙在途”(《清德宗实录》卷450。)的惨剧。即将饿毙的“嗷嗷待哺”(《义和团档案史料》。)的饥民,不仅不会象有的同志所说那样“梦想恢复小农的牧歌式的田园生活”,而且连土地也是顾不得向往的。因为饥肠辘辘的贫民急需的是粮食,以救燃眉之急而保活命,提出土地要求反倒无异画饼充饥了。正由于此,义和团才有“均粮”口号的提出。这个口号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的迫切要求,所以“饥民闻匀粮食,无不乐从”。(《郯城县禀沂州夹单》。)
于此可知,义和团在此阶段中,虽然开始提出了“扶清”口号,但并无“扶清”的实际行动,很难说“扶清”是它的*纲领。相反,从斗争实践看,义和团的“闹教匀粮”(王小斋《与孙蕙生书》。),却造成了一种“纪纲法度,荡然无存”,(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的局面,对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不能不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到义和团运动的第二个阶段,情况才有所变化。
第二个阶段,从1900年8月到同年8月,为义和团运动的高潮阶段。在此阶段中,由于清政府公开承认义和团的合法存在,义和团大规模地进入北京,其“扶清”口号也开始有了不同的含义。这时,对某些义和团组织来说,确实“扶清”已不是空洞的口号。他们在揭帖中明确提出:“我皇即日复大柄,义和团民是忠臣”;“一概鬼子都杀尽,大清一统庆升平”,等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将“扶清”付诸行动了。这些义和团组织的“扶清”,显然不是什么策略,而成为他们的宗旨和*纲领了。
但必须指出,“扶清”并不是所有义和团组织的宗旨,仍然有一些义和团组织是奉行“灭清”宗旨的。他们在揭帖中说:“烧了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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