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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老子,探索本原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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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25 10:34: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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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原文】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解读】能委曲就能保全,有弯曲就会有伸直,低洼地里能积满水,枯木头前万象新,少了能够获得,多了反而混乱。所以圣人把对立统一的自然法则当作认识天下事物的方式方法。不主观臆想,所以使事物清楚明白;不自以为是,所以使事物突出彰显;不自我夸耀,所以别人觉得他有功劳;不自高自大,所以在社会上能够长久。正因为不与别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可以跟他争。古人所说的“能委曲就能保全”等哲理,哪能是空话呢?坦诚地所讲的都是万物最终回归自然的道理。 【探索】网友“黄老和谐”对“曲则全”的理解是,事物的特性与特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也都有其相对性,都有其对立的一面,而且都会随着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与其对立面相互转化,这是一种整体性的平衡,自然界的整体性规律。从宇宙大范围来说,能够保全而长久的物体,莫过于星球,星球几乎都是圆曲的,故此说曲则全。就是地球,以及地球上的万物,也是如此,千百年的风化,磨去了多少物体的棱棱角角,保全了其内在的实质。
《道德经》第二十三章
【原文】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解读】少发言论顺其自然。原本,暴风刮不了整个早晨,骤雨下不了一个整天。谁主宰着这些呢?是天地。天地尚不能长久地维持某种特定状态,何况普通人呢?所以,遵循道法的人,与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合而为一;有德的人,自然与客观存在的社会公德相同;失去个人道德的人,等同于失去了原本客观存在的整个道法和公德。与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合而为一的人,自然法则也乐于由他所转化;与客观存在的社会公德相同的人,社会公德也乐于由他所体现;等同于失去道法和公德的人,失去道法和公德的现象也乐于由他所代表。
【探索】科学文化所揭示、反映、转化和体现的是不受任何地域局限、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即自然规律及自然能量。“从事于道者”和“德者”,由于准确揭示、反映、转化和体现自然法则而与自然法则融为一体,故“同于道”、“同于德”。在人化世界里,用人的情感和认知来看,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及自然能量也乐于得到揭示、反映、转化和体现,而且乐于得到“同于道”、“同于德”的人所揭示、反映、转化和体现。当然,失去道法和公德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也乐于由“失者”即“同于失”的失去道法和公德的人们,在愚昧无知、迷信权威和自欺欺人中来代表。
《道德经》第二十四章
【原文】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代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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