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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初明史馆馆臣的史学思想

时间:2009-7-24 13:46:02  来源:不详
三国至隋、范淳夫修唐至五代,“皆妙极天下之选,各因其长而任之”。如今《明史》编修,参加人员之多,前所未有,更应“博求才彦,因能器使,职有专司,则人之心思萃于一途,而易为精密”。
潘耒接着指出:“大凡作书,最重义例。……今为史亦宜先定规模,发凡起例,去取笔削,略见大旨,何志当增,何志当裁,何传当分,何传当合,先有定式,裁笔者奉以从事,及其成也,互相雠勘,总其事者,复通为钩考,俾无疏漏舛复之失,乃可无憾。”否则,若义例不相统一,则“畛域既分,彼此不相通贯,如昔人讥《唐书》传有失而纪不知,表有讹而志不觉,而《元史》遂有一人立两传者。”可见,职任分明,义例统一,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所谓“分则众目之有条,一则大纲之不紊”。
在对待史书体例方面,朱彝尊也许更为重视。据载,当时明史馆已开局一个多月,却还未见统一的编写体例颁示,朱即上书总裁,畅论作史先定体例之重要性。他说:“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谬。譬诸大匠作室,必先以规矩,然后引绳运厅,经营揆度,始可无失尺寸也矣。”如果说,仅仅是强调作史应先定体例,那么,朱彝尊的这个看法是并无多少新意的。因为在史学史上,已有许多史家多次提出过了。彝尊观点的新意之处,乃在于他能更进一步指出,史书体例应“本乎时宜,不相沿袭,随时而变通”。也就是说,要善于创新,不能墨守成规。而这一论点也是他在总结历代史书编修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他说:“历代之史,时事不齐,体例因之有异。班固书无世家而有后戚传,已不同于司马氏矣。范蔚宗书无表志,后人因取司马彪《续汉书志》以为志,又不同于班氏矣。盖体例本乎时宜,不相沿袭。”又如汉唐宋也有封禅之礼,而作史者不必效《史记》立《封禅书》;德星庆云,嘉禾瑞麦,不绝于世,作史者不必效《北魏》《南齐》书而立《符瑞志》;班史《古今人表》、欧阳修《宰相世系表》、《辽史》“游幸表”、《金史》“交聘表”等,都是创新;《史记》列传有《滑稽》、《日者》,《五代史》有《家人》、《义儿》、《伶官》等,也是各不相同。总之,一句话,“史盖因时而变其例矣”。如今《明史》体例的确定,同样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因为明代的史事也有许多不同于前代之处,如建文逊国、长陵靖难、裕陵夺门、漕运、御倭、厂卫、土司等等。他还认为《明史》应立“世家”,因为明有“魏、定、黔、成、英、临淮诸国,衍圣一公,咸与明相终始,则世家不可不立”。当然,这一意见,后来未被采纳。
朱彝尊关于史书体例本乎时宜、贵因时而变通的观点,在后来乾嘉时期的史家赵翼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廿二史札记》专立《各史例目异同》条,指出“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这对我们今天修史也是一种启迪。
朱彝尊关于《明史》体例的看法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反对设立《道学传》。我们知道,正史自《史》、《汉》以来,皆有《儒林传》,但元修《宋史》在《儒林》,言性理林《道学》一传,以言经术者入《儒林》,言性理者入《道学》,后人对此褒贬不一。当时明史馆总裁所定的体例中即仿《宋史》之例,对此,朱彝尊很不以为然,专门写一信提出批评,总的认为儒学的含义大于道学,儒林足以包道学,所以两者应合而为一,不必沿袭《宋史》体例。身不在史馆却又十分关心《明史》编修的黄宗羲听说《明史》要立《道学传》,也移书指责[①10]。后来,总裁果然接受了他们的意见,去掉了《道学传》,钱大昕对此极为赞赏。[②10]
万斯同对历代史书体例也作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有感于史表之缺,故重点对史表之作用作了论述。他说:“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有其人已入纪传而表之者,有未入纪传而牵连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看,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者也。”[③10]他还亲撰《历代史表》五十卷,开清代史学补表志之风。朱彝尊盛赞此书,称其“揽万里于尺寸之内,罗百世于方册之间,其用心也勤,其考稽也博,俾览者有快于心,庶几成学之助,而无烦费无用之失者欤”?[④6]现成《明史》诸表,多得后人夸奖,这与史官们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此外,如汤斌的《本纪条例》《明史凡例议》、徐乾学的《修史条议》、王鸿绪的《史例议》等,也都对《明史》体例作过热烈的讨论,提出许多颇有价值的看法。如王鸿绪对纪传史体的纪、传、表一志各部分间的关系,便有比较辩证的论述,他说:“纪传志表本属一贯,纪,编年以载其纲;传,列事以详其目;礼乐兵农制度,纪传难以具录,则胪沿革于志以成文;用人贤否不能备书,则疏除罢于表以资考义,取相需无庸矛盾。”这种思想在《明史》的各部分中可得到了体现。
总之,今天我们见到的《明史》,虽经后来修饰,但其体例整齐,首尾贯串,前后呼应等优点,是非常明显的。

五、“勒限太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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