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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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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一)

时间:2009-7-24 13:46:43  来源:不详
他认为:“张说入相兼修国史后,二人志趣、人品等方面都不兼容。父丧期间吴兢虽然编成全书,却不愿通过解除自己史职的张说上奏。”又认为:“(吴兢)父丧期间完成《贞观政要》的编录……但在张说排斥异己的情况下,吴兢又怎么能够不通过这个宰相兼修国史就直接将书呈献给玄宗呢?只好暂时不拿出来。”[53](三)他把《政要》进呈与《旧唐书·吴兢传》所载吴兢“出为荆州司马”和《新唐书·吴兢传》所载“坐书事不当,贬荆州司马”一事联系起来进行考虑。
  第(一)点可称为“内容调整和修定”说[54],第(二)点可称为推迟进呈说,第(三)点可称为“书事不当被贬”说。现在我们对此三说分别加以讨论。
  (一)关于内容调整和“修定”问题
  谢先生说:“吴兢为太子左庶子,是开元十三年父丧起复之后的事。这恰恰说明,《贞观政要》成书时间在开元十三以后……所以,父丧期间编录成书的可能性最大[55]。起复后,又调整了卷第四的内容,然后伺机上奏。”[56]我认为,“调整了卷第四的内容”一说乃依据不足的猜测。因为谢先生说玄宗之世有三个《政要》本子,一为正式进本,一为进本的底本,一为底本之前的稿本[57],又说蒋乂“先见到吴兢家中尚存的底本和稿本,转相抄录,流向社会”[58],还说蒋乂有“整理”《政要》之事[59]。那么,谢先生提到的《政要》写字台本“与其余诸本全异”的内容[60],能无蒋乂“抄录”时据“底本”或“稿本”增加的可能吗?理由是,所谓“底本”与“正式进本”内容有所不同,是完全可能的,而“稿本”甚至可能不止一个,不同“稿本”之间内容亦难免有差别,而所有“稿本”的呢与“正式进本”的内容有差别,更是情理所在。蒋乂整理《政要》时据“稿本”增加内容,自亦可能。明白此点,怎能说《政要》成书后要“调整”内容,“伺机上奏”呢?因此,谢先生所说的《政要》“编录成书”后的内容“调整”和“修定”都没有坚实的理据支持,不能成立。虽如此,谢先生关于蒋乂“先见到吴兢家中尚存的底本和稿本”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考虑价值的:因为《新唐书·蒋乂传》言“外祖吴兢位史官,乂幼从外家学,得其书,博览强记”,其中“得其书”不能如谢先生所言是指“吴兢藏书归蒋乂所有”,因为《蒋乂传》载其“家藏书至万五千卷”,而据载吴兢藏书就有13468卷[61],若兢藏书归蒋乂所有,则乂之藏书当不会只有“万五千卷”。鄙意如此,乃是考虑到蒋乂家世之情况:《蒋乂传》言其祖环“开元中弘文馆学士。父将明,天宝末,辟河中府使。”可知蒋乂非孤贫特起者。易言之,乂之祖、父当有一定之藏书传于乂。加上乂本人当亦增加部分之书。若乂果得吴兢之藏书,则其藏书当不会只有“万五千卷”。故《蒋乂传》之“得其书”当理解为“得读其书”或“得广读其书”或“得尽读其书”或“得其(兢)所著书”或“得其所著书及藏书中之部分书”。此几种意义中,无论以哪种意义为是,都可知蒋乂能“先见到吴兢家中尚存的底本和稿本”,是可能的。不过“转相抄录,流向社会”的未必就是蒋乂,因为《蒋乂传》未言其事,《传》之附传,言其子係“大和初,授昭应尉,直史馆。明年,拜右拾遗、史馆修撰……”,其子伸,“大中二年,以右补阙为史馆修撰……”,其子偕,“以父任,历右拾遗、史馆修撰……”,故“转相抄录,流向社会”之事,係、伸、偕三人皆可能为之,不必尽以之属于乂。当然此涉及到宪宗读《政要》之事实一点,但此为宫中之本,与“流向社会”无关。故不再置言。[62]
  (二)关于推迟进呈问题
  在讨论之前,得对谢先生所说的“张说入相兼修国史”和“宰相兼修国史”的说法进行说明。我认为,“入相兼修国史”“宰相兼修国史”并不是谢先生的笔误,因为他在另一处也说“张说入相兼修国史”[63]。他这样说,可能有《旧唐书》卷97《张说传》、卷98《李元纮传》、《唐会要》卷63《在外修史》和《新唐书》卷132《吴兢传》的记载为依据。《张说传》:“开元七年,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天兵军大使,摄御史大夫,兼修国史,仍赍史本随军修撰。”“拜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仍依旧修国史。”“明年(开元十五年),诏说致仕,仍令在家修史。”[64]《李元纮传》:“及张说致仕,又令在家修史。”[65]《唐会要》:“开元八(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诏[66]:‘右羽林将军、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燕国公张说,多识前志,学于旧史……可兼修国史……’”“(开元)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诏左丞相张说在家修史。”[67]《吴兢传》:“张说罢宰相,在家修史。”但谢先生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兼修国史”并不是总史职的人,总史职者乃“监修国史”之人。开元九年张说入相,其时张嘉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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