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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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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6:4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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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说“耻”的话,他也不至于很快的贬黜吴兢,理由很简单:吴兢的话太正大堂皇了,体现的也是至诚之心,是希望唐玄宗及他的政府好。因此,无论玄宗觉得吴兢的话如何刺眼激耳,他也不会公开发作。可能的作用只能是刺激玄宗下决心做出大成绩,以便在群臣面前摆谱,至少是不会有人再说“耻”那样的话。因此,玄宗不会因此而贬黜吴兢。如果他要贬黜吴兢,那么他在公众舆论方面即是处于被动地位,会遭到普天下的臣民耻笑。退一步讲,就算谢先生所言吴兢上《表》令玄宗不喜欢的说法有道理,我想也不能把《政要》进呈时间定在开元十七年即吴兢“出为荆州司马”和“贬荆州司马”之年。因为如果是吴兢一进呈《政要》及上《表》文玄宗就将吴兢贬到外地,那就显得痕迹太露,完全没有政治技巧可言,因而绝非高居帝座且有相当统治经验的政治家所能为。因而,即使吴兢上《表》文激怒了唐玄宗,玄宗因而要把吴兢贬到外地,玄宗的做法必然是要等待一些时间,寻找机会,再将吴兢贬到外地。这样,吴兢被贬的时间只会在开元十七年之后,而不会在开元十七年。因此,无论我们怎样理解,把吴兢进呈《政要》和因进呈《政要》而上《表》文的时间与吴兢被贬的时间都定在开元十七年,在道理上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若顺着谢先生的思路,即吴兢被贬与进呈《政要》和上《表》文有关,再考虑到玄宗不可能不高明的政治技巧,那就只有把《政要》成书及进呈的时间从开元十七年往上提,才合情理。这一来,倒反是我关于《政要》成书时间在开元九年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的说法得到支持了。因为,若理解为《政要》成书在开元九年九月至十年十月之间,而吴兢进呈《政要》和上《表》文触怒了唐玄宗,那么,将吴兢之贬拖延到约七年之后即开元十七年,就是非常高明的做法,其表现就是很隐微。唐太宗的《帝范》说“术以隐微为妙,道以光大为功”,难道唐玄宗不知此理?因为,难道唐玄宗不能读到《帝范》! 另外,我们从《新唐书·吴兢传》的用字亦可考虑问题。《传》说“书事不当”,也显然与进呈《政要》及上《表》文无关。因为《政要》中的文字是不会有“书”得“当”“不当”的问题的,因为那全是“太宗之故事”,就算唐玄宗很不喜欢吴兢,也不至于在《政要》内容中找岔子,理由太简单:太宗乃玄宗的“圣祖”[71]。如果是上《表》文刺伤了玄宗,那么,在《吴兢传》中当说是“奏事不当”或“言事不当”,而不应是“书事不当”。谢先生以《吴兢传》中有“书事不当”的记载作为理由并将其与开元十七年吴兢之贬联系起来,以此时间为《政要》最终成书进呈的时间,在情理上是难于说通的。 谢先生又说:“这时(指开元十七年),吴兢职为太子左庶子,上疏直谏是其份内之事,即使有所顶撞,也不应加罪。”这话本身是好的。这正好可以使我们反问:那么,谢先生何以要以吴兢上《表》为其被贬的理由呢?这也看出谢先生说法的理由是很不充分的。 谢先生有所误会,即他认为开元十七年,“吴兢已解史职,仅在史馆私撰国史,尚未上奏”。吴兢被“贬为荆州司马”的原因只能是其进呈了《政要》和上了表文[72]。为了不曲解谢先生的意思,我们把他的原话引在下面: 对于吴兢其人,留在京城,实在嫌其不识时务,先前他不是请求为外任吗,干脆“出为荆州司马,制以史稿自随”,让他到下面继续改修他的国史吧!《旧唐书·吴兢传》中这样明确地写着,其时为“十七年”,只不过是没说在几月罢了。《新唐书·吴兢传》虽然未记时间,却加了一句,“坐书事不当,贬为荆州司马”(按《传》文无“为”字)。“书事不当”指什么?此时吴兢已解史职,仅在史馆私撰国史,尚未上奏。而且,被贬之后,是许其“以史草自随”的,显然不会是其所修国史“书事不当”。这时吴兢职为太子左庶子,上疏直谏是其份内的事,即便有所顶撞,也不应加罪。那么,所“书”不当者还有什么?唯有《上<贞观政要>表》不是直接进谏[73],却又要“耻”正当盛世的大唐皇帝,加以“书事不当”的罪名,实在不过分。[74] 我说谢先生有误会,就因为实际上吴兢并未完全解史职,或者说其时之吴兢虽无“兼修国史”之名,但有“兼修国史”之实。《旧唐书·吴兢传》说兢居史职“殆三十年”,此“三十年”的下限就是开元十七年。之所以要如此记载,乃是因为吴兢虽然在父丧后以任太子左庶子而未有“兼修国史”之职,但他有因“诏”而“赴(史)馆撰录”之事[75],实际还是被认为“居史职”了。不然“殆三十年”的记载就无从理解。我们认为《旧唐书·吴兢传》如此记载,是完全可以的,故说开元十七年的吴兢“并未完全解史职”,是“虽无‘兼修国史’之名,但有‘兼修国史’之实”谢先生只考虑了吴兢任太子左庶子而未有“兼修国史”之职一端,而对《吴兢传》言其“居(史)职殆三十年”之记载的含义有所忽略,故有所误会。 我说谢先生有误会,还因为根据《新唐书·吴兢传》的记载,吴兢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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