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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本与民本:春秋时代的观念变革

时间:2009-7-24 13:47:44  来源:不详
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对晋侯说的一段话:“天

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士有朋友,庶人、工商阜、隶、牧、圉皆有亲

匿,以相辅佐也。……士传言,庶人境,商旅于市,百工献艺。……”《宣公十二年》载

随武子对晋中军帅桓子说:“民不罢劳,君无怨怼,政有经矣。……商、农、工、贾不败

其业,而卒乘辑睦,事不奸矣。”他们所用的都是狭义的“民”的概念,因此所谓“民

本’’,就是指城邦政治必须建立在满足城邦公民(兼括某些家奴)利益和权力要求的基础

之上。可见,春秋民本思想的社会内涵已经大大不同于氏族部落的公议传统,也不同于西

周时代笼统的民本观念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民本”仍然意味着阶级和等级的限

制,刑徒、战俘、野人、奴隶,并不包括在“民”的范畴中。民本思想反映出春秋时代的

政治重心仍在中下层贵族和平民阶层。

我们认为春秋时代的民本思想是前所未有的新观念,还不只于上述理由。它的时代特

色和创造性集中表现在“民为神主”的观念上。

《国语·楚语下》中记载,楚昭王有一次问大夫观射父:如果不是传说中的颛项帝的

分掌天地事务的官吏将神的世界和民的世界划分开来,民能不能登天,与神平起平坐?观

射父回答说,自古以来民和神就是不可混淆的。只有民中的那些精神特别纯粹、道德极其

高尚、智能格外发达的人,才可以请神通神。这就是巫、觋。巫觋沟通天地神民、规定人

间的宗法、礼仪。于是从巫师中产生了分管天地神民各类事务的官吏,“民神异业,敬而

不读。”观射父所说的正是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部落组织向国家形态过渡阶段的历史,应

该是符合东方古代历史演进的实际情形的,它说明了东方奴隶制的产生确有内外两个方

面的原因。在外是由于部落争战制造了阶级对立;在内是由于巫教组织结构导致特权阶层

的产生。所谓“民神不杂”正反映了由通神祭把特权,导致政治、经济特权的产生过程。

这就是观念和政治反作用于社会基础结构的明证。观射父又叙述说,由于东夷集团(九黎)

与华夏集团(少皋)的民族战争,以致“民神杂揉,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

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读齐盟,无有严威。”这一民

神混淆的时期,恰是土著民俗对统一的意识形态的抗拒,巫、教祭祀特权的丧失,正是政治统

治秩序的混乱。观射父认为周宣王的时代,祭耙制度的混乱致使民神异位的情形与“九黎

乱德”正相类似。“当宣王时,失其官守……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实上天,

黎实下地。’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在观射父看来,颛项时所设的沟通天地的官吏

重和黎是负担着协调民神的责任的;然而,诸侯在其封国内获得祭祖神抵和宗主的特权以

后,使神民对立起来,以神临威万民,从而毁坏了天地有别而又保持协调的秩序,又有一

次,观射父与昭王讨论把神与制民的关系。他认为,把神的仪式和品物应“求备物,不求

丰大”,重在“明德以昭之,和声以听之”。祭祀之所以重要,并非是要取媚于神,而是

“昭孝息民、抚国家、定百姓”.也就是说,祀神不是为了神,而是为了民。他说:“夫

民气纵则底,底则滞,滞久而不振,生乃不殖。其用不从,其生不殖,不可以封。”民众

的欲望和精神要求即是“民气”。若是放纵民气,民气就会堕落、沉滞、萎顿,整个民族

的生命力就会衰颓。国家不能有效地调动支配,民众自身生命力量又不能积极增长,封国

封邑都不能巩固。故而,把神是为了建立超然的信仰,是为了聚集民力,协调上下左右的

社会关系,在自上而下的战战兢兢以事百神的气氛之中,民间的秩序也就由此得到了协调


的治理。观射父的观念可谓是“民本神统”论,敬神的目的不在媚宠其神,而在抚定万

民;保民不采取纵民所欲的短见措施,而以敬奉神祗的方式来统协万民,使民气振发,致

力于社会安定发展。这大约正是周代礼乐文化所遗留下来的最正统的观念了。当然观射父

身处巫风炽盛的楚国,特重把神以保民的政治措施,还有地域文化的原因。

在周惠王统治时期,由于政治上的动荡,民神关系已经是周王朝大夫们所特别忧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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