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陈久金先生在谈到王延德对“开元七年历”的记载时曾作过如下解释:
这句话的含义不详。开元七年为公元719年,此时仍行用麟德历,这句话之义似应理解为至公元981年,高昌国仍行用麟德历。[20][P242]
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这种解释显然是错误的。
由上可知,高昌回鹘当时使用的七曜历是由波斯传入唐朝的,传入时间是唐玄宗开元七年,后再由唐朝传入回鹘。
下面再看以五行与十二生肖相配的纪年方法。这是古代回鹘人使用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历法。从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回鹘文文献看,这种历法还是较为常用的,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qutluγ+五行+ qutluγ+十二属相,如qutluγ topraq qutluγ bičin yïl(吉祥的土猴年);
2.qutluγ+ki+五行+qutluγ+十二属相,如qutluγ ki ot qutluγ qoïn yïl (吉祥的ki火羊年);
3.以第若干甲+ki+十干+五行+十二属相,如ikinti baγdaqï ki šipqan-lïγ oot qutluγ ud yïl (第二甲ki十干的土牛年)。
其中的ki,很可能相当于汉语的五行(五气),也有可能是汉语“吉”或“己”的译音。这三种形式稍异的历法,其实可归为一类,即五行与十二生肖相配纪年法,这里姑且称之为“高昌残历”。
高昌残历之五行顺序为木、火、土、金、水,与当时通行的汉族所说的五行顺序完全相同。五行之说首见于《尚书·洪范》。五行的次序,《尚书·洪范》表示为:“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这与两汉之际为谶纬神学所采取的五行次第是不同的。《淮南子》卷3《天文训》所列次序为木、火、土、金、水。后讲五行,遵循的都是这个次序。这五种名称,七曜历中的排列次序为火、水、木、金、土,与汉族不同。高昌残历中的五行次序与汉人相同而有别于粟特语之七曜。可见,高昌残历中的五行当来源于汉族的阴阳五行之说。在高昌残历中,以“五行”代替“天干”,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以十二生肖取代十二地支。五行与十二属相依次相配,可组成火兔年、土龙年、水兔年等。这种历法在维吾尔族中今已不再行用,而在藏族中却依然盛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藏族时轮历的纪年与高昌残历几乎完全相同。
那么,时轮历与高昌残历有什么关系呢?因缺乏足够的资料,我们只能做一些尽可能合理的推测。
高昌残历和时轮历都是以五行和十二生肖相配而构成的,以60年为一轮。因藏语称年轮的变化为时轮 (Kalackra),故得名时轮历。在18世纪藏族人从汉人中引入时宪历之前,时轮历一直是藏族中惟一通行的历法。至于时轮历的来源,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大多认为是从印度引进的。但笔者却不以为然。依西藏古代典籍记载,时轮学说原在北方苫婆罗(Cambhara)国很发达,10世纪后半传至印度,以后由迦湿弥罗(Cachmire)再传吐蕃。吐蕃接受以60年为一轮的历法始于1027年。苫婆罗国境内有私多水(Sita)。[21][P144]根据《大唐西域记》的记载,可以看出,此私多水当为今塔里木河。这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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