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作‘襗’,鄭玄箋:‘襗,褻衣近污垢。’鄭玄所釋是依上下文意而得,然〔則〕簡文‘{鼠瓜}睪’應依《說文》釋爲狐皮脛衣。”〔4〕何琳儀先生亦有相同看法。〔5〕將簡文“睪”讀“襗”,當可信。
楚簡中還有一字,寫作下列諸形:
A、
(包山簡)
B、
(包山簡、仰天湖簡、天星觀簡、秦家嘴簡)
A、B二形,《楚系簡帛文字編》釋“{幸虎}”,附錄於“虎部”之後,謂:“{幸虎},《說文》所無。亦見於小盂鼎,爲‘建臯’之‘臯’的專字。”〔6〕李零先生釋“甲”,說:“這樣寫的‘甲’字發現很早,出現頻率也很高,殷墟卜辭、兩周銅器均有之,但自孫詒讓以來一直被誤認爲‘臯’,其實對比曾侯乙墓遣冊的‘甲’字和包山簡遣冊的‘{幸虎}’字可知,‘{幸虎}’即‘甲’。”〔7〕《字典》釋“{虍/幸}”,謂:“{虍/幸},讀甲。”(1381頁)新出郭店簡中,〔8〕《窮達以時》的“{木-虍/幸}”用爲“柙”,《語叢三》的“{虍/幸}”用爲“狎”,李家浩先生有專門論述。〔9〕可見A、B確應釋讀爲“甲”,而釋“臯(櫜)”一說,則顯然不能成立。〔10〕
在已發表的楚簡文字資料中,其實並不是沒有“櫜(臯)”字,只不過由於它們被誤釋作他字而不爲我們認識而已。
天星觀一號墓出土竹簡“遣冊”中,有下揭一字:
C1、
——紛韐C。 (《楚系簡帛文字編》217頁)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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