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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上博楚簡《孔子詩論
论上博《孔子诗论》竹简
上博《诗论》简的作者和
關於上博藏楚簡的幾點討
初 读 上 博 楚 简
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
《诗论》“留白”问题的
上博楚简《孔子诗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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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诗论》简的形制和编连

时间:2009-7-24 13:49:00  来源:不详
句的可能更大。因此,囿于简22和简6文义的联系,而不惜将不同形制的两简相连,或将简6说成简首“满写”而简尾“留白”,都是不可取的。
  
三、  应注意的三点 
上述种种将“满写简”和“留白简”相拼接的做法,在认识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就是从文义出发,不顾形制的区别,尽可能地将文义相近的简文拼合。这种做法不是没有道理,但有三点必须要注意:
第一,文义和形制之间,形制应是第一位的,而文义则是第二位的。我们知道,整理楚简首先根据简的长度,将简分成若干类;在同样长度的简中,又要根据书法字迹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同理,在书法字迹相同的简中,书写形制的不同,如“满写简”和“留白简”,也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满写简”和“留白简”是不能相混的。我们只有在区分了形制的前提下,才能根据文义进一步分类。儒家的著作,讨论《诗》、《书》之处非常多,其文义免不了有所交叉,而孔子《诗》论,则为《诗》传之祖。因此,同样的话在不同的文献中出现是不足为奇的。如果不根据形制分篇的话,就会把不同的文献混为一谈。因此,只有在根据形制分篇的前提下,才能根据文义系联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第二,郭店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的来源不同,其完备程度也不同。郭店简是抢救发掘所得,基本没有损失,拼合时脱简甚少。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是从香港收购所得,同出一墓的简,很难说囊括已尽,难保没有流失,拼合时发现脱简甚多,不足为奇。有时不同形制的简就只一两支,也很有可能是一篇。报道说“上海从香港市场获得的1200支战国竹简,经整理发现涉及先战国古籍81种”,李零则说有100多种。这么多种,其中相当一部分自然简数很少。所以,整理这些竹简,即使形制相同的,拼合也应从宽,不应勉强;更遑论形制不同的了。 
第三,孔子《诗》论属于问答语录体而非专题论文。孔子“述而不作”,教授门徒甚众。虽不能说没有亲笔所写之专题论文,但流传下来的多是答弟子问、为学生“解惑”的问答语录,《诗》论也是如此。从专题论文的概念出发,可以把散见于弟子及再传弟子手中的笔记语录中的《诗》论汇集起来,勒为一篇。从问答语录体的观念出发,就知孔子《诗》论并非存于一篇,而是来源于各人之记。将上述孔子《诗》论简汇为一篇,就是从专题论文概念出发所做的整理,因而舍不得“分”。而我们将“满写简”归诸《子羔》篇,尽管《子羔》篇有论“三王者之作”也不以为异;将“留空简”归诸他篇也不与“满写简”相拼接,就是从问答语录体出发得出的结果,所以舍得“分”而不轻易言“合”。一般来说,长篇的专题《诗》论应晚于随人释义的对答语录,孔子弟子所记的孔子答对的论《诗》的语录应是儒家《诗》传之祖,其真实性更易得到证实。从这一观念出发,还孔子《诗》论简为问答语录体更胜于鸠集于一篇的专题论文。 

四、  新的编排 
基于以上的认识,笔者对论《诗》的29支简也作了一番新的编排。方案如下:
一是将简头简尾都写满字的所谓“满写简”即简1、简8至简29归为一类,归入同是“满写简”的《子羔》篇,具体编排是:
将简1上接《子羔》篇,这是因为“行此者,其有不王乎?”与《子羔》篇论“三王者之作”存在意义联系。
简1下可能有脱简,我们接以简8、简9。
简9下又有脱简。以下是简10、接以简14、简12、简13、简15、简11、简16、简24、简20,简20其下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19,简19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18,简18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7,简27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9,简29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6,简26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8,简28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17,简17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5,简25其下也可能有脱简,但可接简23、简21、22,简22其下又有脱简至少两支以上,部分内容可据简6补出。
二是将简头简尾都留空的所谓“留空简”即简2至简7归为一类,单独成篇。具体编排是:
前有脱简,至少在两支以上,至少有一段文字。其最后一支脱简简文末当有子羔一类的弟子“问于孔子”等字。
然后是简4,简4下有脱简一,然后是简5,简5下又有脱简3支以上,部分内容可据简21、22补出,然后是简6,简6之下至少又有脱简一,然后是简7、简2,简2之下又有脱简一,然后是简3,简3之下至少又有脱简一。
将以上简文的编排以通行文字写出,就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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