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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甲渠候史公乘徐惠倩《日迹簿》: 神爵四年二月丙申视事初迹, 尽晦廿九日 。 三月廿九日 。 四月甲午迹尽丁未十四日 , 四月戊申 疾,尽五月丙子廿九日,不迹。……凡迹积二百六日 E.P.T53:68
⑹ 甲渠官。闰月乙亥,第七卒以来 。诚北部《迹簿》。E.P.T51:129
⑺·甲渠候官建昭五年九月《卒日迹簿》。 E.P.T51:13
⑻肩水都尉府 。 《迹候簿》。 280:25[⑥]
以上所引的八条简文,仅是从众多“日迹简”中选出来的颇具代表性的简文,以之力图体现出日迹文书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这些简文有的涉及到直接参与日迹的人员和机构,如隧中的隧卒,部中的候长和候史;有的是日迹文书所要上报的机构,如汇总机构候官和其同样还要再上报的都尉府。以简牍文书性质,有的属于日迹簿的内容,有的仅仅是日迹文书的标题,有的则是封检,如⑹,则是将诚北部《日迹簿》文书送到甲渠候官的封检;简⑻则是某处将《日迹簿》文书送到肩水都尉府的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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