庳(卑)而爵高,以宦皇帝者爵比赐之。
然而,在名田宅方面,汉代则以爵位为主,官秩为辅,官秩与爵位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爵位和官秩,并不是把根据爵位所受田宅与根据官秩所受田宅加在一起,而是爵高官卑者根据爵位获得田宅,官尊爵低者则根据其官秩获得田宅。
士伍、庶人在秦汉文献中比较常见,但是已看不出其间有什么区别。公卒目前仅见于张家山汉简中,除了上述名田宅的标准而外,在张家山汉简中与公卒有关的资料主要见于《二年律令·傅律》。[②]从这些资料所反映的情况看,公卒的地位虽略高于士伍,但实际待遇与士伍大体相同。因此,我们把公卒、士伍和庶人称作无爵的平民,当与实际相去不远,而且,这些人所受之田也与当时文献所称的“一夫百亩”的标准相符合。
表1 张家山汉简中的名田制
爵位、身份
田
宅
爵位或身份的继承
后子
它子
2人
其余
有 爵 者
侯
彻侯
105
彻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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