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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

时间:2009-7-24 13:50:08  来源:不详
《孟子.滕文公上》。
⑦ 《论语.卫灵公》。


屑明。所谓“士大夫以耕桑之事为细民之业,孔门所不学,多忽焉而不复知,或知焉而不复论,或论焉而不复实”①,从来就如此。反之,有些人却坚持生产观点,推行重农政策。战国时代齐人记述他们的先辈管仲言论,列举他提到的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政策,技术以至农业教育。对这些方面,《管子》书中,屡见不鲜。它强调“富国必粟生于农”,“圣王(必)敬农戚农”(重农爱农),主张对农业生产,要“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小匡篇》)等等。本书著者祖述这些思想,书中除部分引及《管子》外,还历引前代李悝、商鞅、晁错、仲长统等一些有关的言行以至赵过,崔寔教民耕织史实,基本反映了他写书的生产观。此外,据他自述本书编写指趣,一方面申明“舍本逐末(弃农而就非农),贤哲所非”,故“阙而不录”;另方面对有关农事的“资生之业”,却“丁宁周至”,“每事指斥”。“靡不毕书”。且视之作“齐民(平民)”的“要术”,以此为本书命名。这同样体现出著者对这一“决定性生产部门”的重视程度。

(6)历史观:“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总是不断发展的”②。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后胜于前”的历史观点,它与一些“信古”、“复古”,坚持“率由旧章”的守旧思想,根本对立。本书同样贯串这种精神,肯定历史车轮是不断前进的,是后胜于前的。首先在“自序”里,就提出“赵过始为(推广)牛耕,实胜耒耜之利;蔡伦立意造(改良)纸,岂方(比)缣牍之烦”的说法,肯定事物要不断前进。书中所述,不胜枚举,如:《耕田篇》中种植和施用绿肥方法;《收种篇》中选种、藏种,特别是种子田及其一套保纯育种技术.(包括一些有关的理论);栽培作物各篇中倒茬、轮作,种子试验和预措以至对植物自然授粉的现象和作用;栽培果木各篇中嫁接、防寒、伐木、木材处理、果品加工;《养羊篇》中育羔、积茭以至对传梁病畜的甄别、预防、医治;酿造各篇中对微生物(种曲)培养的温度测定(用人的体温、腋温作标准)等等,都从劳动人民“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其中不少是“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是中国以至世界上最早或较早的科学技术知识。本书著者之所以相当敏感地、及时地、突出地注意到这些革新性成就,包括一些革新性的苗头,显然是跟他反守旧的历史观分不开的。

尽管这里述及的观点,表达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可能提得也不恰当。同时,本书所体现的这些观点,本身还有不彻底、不一致、有矛盾、有缺点,与马克思主义观点,即唯物、辩证、实践、劳动、生产、历史等方面观点,不但差距大,本质上也截然不相同。可是,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人的”③。从总的方面说,通过初步分析,可以相信,本书观点基本是站在广大人民利益立场,运用他“丁宁周至”文笔,对当时以至后代的作为“决定性的生产部门”一一农业,包括由生产决定的农业科学技术,显然有其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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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旉《农书序》。
② 周恩来1964年12月《政府工作报告》。
③ 毛泽东《纪念孙中山》1956.11。

五、本书的附注问题 
现存本书各种刻本或钞本,都附有双行小字注文,或夹在正文间,或冠于每篇前。据统计,注文字数达四万余,占全书三分之一以上。其中部分内容,看来,非常重要,有些相当于正文,有些关键所在,比正文还更重要。但历来对此,往往视为正文的“附庸”,不甚措意。对注文的注者为谁?长期弄不清。或认为非著者自注而是宋代孙氏(佚名)注(《四库总目提要》、《郑堂读书记》、《四部丛刊书录》);或认为似是著者自注,但仍属存疑(董谷《碧里杂存.论斛》);或认为确是著者自注而非宋代孙氏注”。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今按:著者自序,既未明言作注,原注又不题注者姓名,古代簿录亦无可根据,要探讨谁是注者的话,看来,只有从全书注文,先作系统分析,才可能得到较可靠的推论。

为此,把全书注文,大体区为四种类型:

(1)第一类型属于训诂性质,专释音义,或释字音,或释字义。前者主要是释正文孵音,如:《耕田篇》 “*[罃+刂]”字下注“乌更反”,“楱”字下注“俎候反”;《种谷篇》“菩”字下注“音倍”、“音勃”;“隤”字下注“音颓”等。此外,也有释注文的字音,如:《种谷篇》注文“岘”字下注“奴见反”、“镞”字下注“初角反”;《种瓜篇》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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