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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化的具体途径

时间:2009-7-24 13:50:32  来源:不详
土地经界则不必改,所以说“改邑不改井”。

  ⑥《论语·学而》皇侃疏:“名为井者,因夫间有遂,水纵横相通成井字也。”程瑶田《沟洫疆理小记》:“屋三为井,井之名命于疆别九夫,二纵二横,如井字也。”

  ⑦ 郭沫若:《〈 毁〉铭考释》,见《文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

  ⑧ 参看胡平生:《青川秦墓木牍“为田律”所反映的田亩制度》,《文史》第19辑;胡澱成:《四川青川秦墓为田律木牍考释》,《安徽师大学报》1983年第3期。

  ⑨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竹书<守法>、〈守令〉等十三篇》,《文物》1985年第4期。

  ⑩《汉书·地理志下》颜师古注:“提封者,大举其封疆也。”又《文选·西都赋》:“提封五万。”臣瓒案:“旧说云:提,撮凡也,言大举顷亩也。”

  ⑾《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⑿《左传》襄公三十年。

  ⒀ 参看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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