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是积极地建立这个大社会,还是消极的反映这个大社会。这就是说,把城市(urban)和城区(City)进行区分,把城市看成是依赖变化而改变的地方——即大的社会力量的产物;把城区看成是独立变化的地方——作为社会变化的机构。城区是被造成的,但是,它们也造就文化本身,并影响周围的生活。第三,地区方法有可能从一个特殊的方面去检验社会中的权力问题。这就是在地图上的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甚至一组国家内运用核心—周边或都市权力等概念去分析权力的来源和运作。第四,用这种方法可以区分在城市发展中什么是普遍性、什么是特殊社会背景的产物。当然,这需要在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但是,它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在地方环境中看来像是大山,到大的背景下看上去却变成一个小山包了。〔17〕
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尔特在三个方面比凯尔莱斯有所创新:首先,他使用了一些更明确的概念,如,他没有笼统地使用都市—腹地这个概念,而是运用了城市(urban)城区(city)城镇(town)和村庄(village)这些概念,这样依次把地区中的城市到乡村按层次区分出来。第二,他不是把城市看成一个事物,而是一个关系复合体,然后对这一复合体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如他说明了城市和城区。谁是主动变化部分,谁是被动变化部分,从而更突出了城区的作用。第三,他提倡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以确定那些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东西。这说明他有着比凯尔莱斯更开阔的眼界。他运用这一方法研究加拿大各地区的特殊性,并运用这一方法研究美国、澳大利亚和拉丁美洲那些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还会提到。
斯蒂尔特认为,地区方法在加拿大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加拿大是一个地区性非常强的国家。他说,人们通常把1867年建立联邦解释为几个具有各自同一性的地区走到一起。这种情况有点与制宪以前的美国的几个州联盟的情况相似,不是人民享有主权,而是人民处于君主统治下的特殊社会。这也许部分地是由于英裔法裔的二元社会,但另外几个讲英语的地区也显示出不同的特色。人们习惯于把加拿大人做为集团和社区看待,而不是个人和公民看待,这正反映了各地区不同的种族混合。但这还不是全部的原因。他认为加拿大地区主义的本质主要不是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因素,而是经济和政治因素。物产资源在加拿大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一个地区有什么样的物产,就决定了它的经济类型。腹地具有资源,城区和城镇直接介入物产的加工和出口。即由物产来组织这一地区的经济。
安大略省是以小麦生产地区为开端,以后发展成广泛的小城市和城镇系统。这一系统先是由蒙特利尔控制,后由多伦多取代。由农产品资源奠定了消费品生产的基础,到19世纪后期成为国家工业的心脏地区。魁北克省城市系统的发展基于魁北克市和蒙特利尔,没有中等城市。从17世纪开始,魁北克就形成了这种向心式的城市系统,具有高度集中的行政、宗教和军事设施,并有一到二种物产资源的出口。自从被英国征服以后,法裔与英裔的二元主义与城市与乡村的二元主义并存。直到近年,蒙特利尔成为国家级的都市。大西洋地区的城市直到19世纪中期始终是以物产出口和横跨大西洋的运输为其主要经济,以此与其他地区抗衡。在这以后,地方企业阶级的失策,交通系统结构的改变以及地区资源基础的管理不善,特别是加拿大中部的兴起使这一地区衰落了。这一地区的种族同一性极强。因为20世纪的非英裔移民没到这里来,所以使这一地区保持了老不列颠的特色。加拿大西部的发展是由于交通运输技术(铁路)的发展和资源生产。温尼伯和温哥华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城市。这一地区的建筑风格和生活方式受到美国加州的影响,具有太平洋沿岸的特色。以上是斯蒂尔特对加拿大国内几个地区的划分。我们看到,他是把物产、经济和种族做为主要区分的标志。〔18〕
除了按地区进行划分,他还把加拿大各地区的发展大致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是商业时期。此时,殖民地的城市是母国城市的代理机构,是货物集散地。第二时期是19世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