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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中国的秦汉城市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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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5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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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居民住宅。安徽有50个汉代城市遗址。建立了郡县城市体系,但政治功能十分突出,制约了其他功能的发展。部分城市军事功能膨胀。经济功能发展不平衡,文化功能发展不稳定。汉城遗址内有一些文化层很薄的地段,可能是当时的农田和菜圃。许多汉城规模较小,有十多个遗址面积超过一平方公里,占30%;不足0.5平方公里的县城占30%以上,多数是汉代新建的县城。②此外,汉代的临淄和以往较少关注的岭南、巴蜀和河 ———————— ① 1991年,洛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发出“洛阳与丝绸之路”征稿声明,后从来稿中选出33篇,结为论文集《洛阳——丝绸之路的起点》,1992年由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关于洛阳在中日交往中的地位,王仲殊撰有《论洛阳在古代中日关系史上的重要地位》,载《考古》2000年第7期。 ② 张南、张宏明:《安徽汉代城市的分布与建设》,载《学术界》1991年第6期;张南、张宏明:《安徽汉代墟市的功能初探》,载《安徽史学》1991年第4期。 西地区城市状况,以及有过争议的闽北崇安汉城年代和性质问题也受到研究者注意。① 6.关于城市的管理 研究者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国家秩序与民间秩序的关系。林甘泉指出,秦汉时期的乡里扮演了基层组织和民间社区的双重角色,民间组织的类型包括农民生产互助的组织,販卖或运输货物的组织,为承担各种封建义务而成立的组织,游侠、群盗和亡命的组织,都市中为非作歹的地痞流氓组织,以宗教信仰结合的民间组织,士人议论时政和品题人物的集会。作者的结论是:中国商周时代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这些共同体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趋于解体。在秦王朝建立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后,政治生态环境并没有禁绝民间组织的存在.由于私有制因素的发展导致了共同体的解体,个人从血缘和地缘纽带束缚下解脱出来,才有可能出现单纯人际关系结合的组织。②张继海也认为, ———————— ① 汉代临淄主要有曲英杰:《齐都临淄城》(“齐文化”丛书之第十八种,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5、6章.河西地区主要有杜瑜:《汉唐河西城市初探》,载《历史地理》第七辑,1990年;杨平林:《历史时期河西地区城市地理初探》,载《历史地理》第八辑,1990年;李并成:《汉居延县城新考》,载《考古》1998年第5期。岭南地区主要有陈代光:《秦汉时代岭南地区城镇历史地理研究》,载《暨南学报》1991年第3期;李琳:《汉代珠崖郡治地址考》,载《考古与文物》1999年第1期。巴蜀地区主要有段渝:《秦汉时代四川的开发与城市体系》,载《社会科学研究》2000年第6期;段渝:《先秦秦汉成都的市及市府职能的演变》,载《华西考古研究》(一),成都出版社1991年版。崇安汉城主要有杨琮:《论崇安汉城的年代与性质》,载《考古》1990年第10期;林忠于:《崇安汉城遗址年代与性质初探》,载《考古》1990年第12期;杨琮:《崇安汉城北岗遗址性质和定名的研究》,载《考古》1993年第12期;吴春明:《再论福建祟安汉城遗址的年代》,载《考古与文物》1995年第2期,吴春明、林果:《闽越国都城的考古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② 林甘泉:《奏汉帝国的民间社区和民间组织》,载《燕京学报》新8期。 汉代城市的管理分为民间略带自治性质的管理与自上而下的管理,以后者居主导地位。一些社会力量如大姓豪族、退休在野官员在城市管理中也有较大影响。东汉时期城市的经济文化功能比以前有所增强,但其发展势头被东汉末年的持续战乱所打断。① 传世和出土的秦汉文献均见“都亭”一词,以往对“都亭”大体有四解,即郭下之亭、城内之亭、各亭之首或一县中最重要的一个亭。②汉代文献又有“都乡”,关于其意义,过去也有分歧。高敏撰文认为汉代“都亭”的所在地均为城市,系都会或城市所在地之亭的总称;“都亭”同当时作为邮传机构与“司奸盗”机构结合体的亭性质相同,所异者在于它位于城市中,地位更为重要而已. “都乡”与“都亭”相似,凡在城市中的乡均称为“都乡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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