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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中国的秦汉城市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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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5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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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市史研究获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许多原来我们不甚明晰的问题得到厘清,许多原来一无所知的历史实况也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关于秦汉城市的知识也因此得到极大的丰富和拓展。这些成果的取得首先要感谢考古工作者的努力,如果没有大量秦汉城市考古资料的刊布,获取新知是不可想象的。可以预计,未来秦汉城市研究的进展,仍然要依赖新的考古发现和新的考古资料。其次,跨学科研究方法和不同的研究视角帮助我们从各个方面关注秦汉城市状况,从而可以使我们从较为完整的意义上理解秦汉城市.我们同样可以说,如果没有多样化的研究方式,如果没有不同的关注点,我们就难以深化研究工作。 ———————— ① 这些文章主要有龚良:《我国古代都城选地刍议》,载《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陈昌文:《汉代城市規划及城市内部结构》,载《史学月刊》1999年第3期,于希贤:《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文化透视》,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3辑。 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多地关注都城以外的城邑,分析不同地区城市的特点,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秦汉城市状况. 如前所述,都城是以往秦汉城市研究成绩最明显的领域。秦都咸阳、西汉长安和东汉雒阳的研究论文占所有秦汉城市论文的2/3以上。学界之所以高度重视都城研究,一个原因是都城考古资料较多,另一个原因可能与都城在秦汉帝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所占据的核心地位有关.这种选择自然有其合理性。但也要看到,都城只是城市的一个特殊部分,远不能涵盖一个时代城市史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汉代都城以外的城邑考古资料虽然零散,但颇为丰富,在地域上北至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南至珠江流域,西达新疆地区,在今绝大部分省区都有汉代城址;在类型上包括郡、县治所,已经构成了研究工作的必要资料基础。如果城市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变化直接而深刻地反映着社会变迁.从春秋战国到秦汉帝国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时期,因此这个时期城市史研究也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曾着意于秦汉城市与社会变化的关系,90年代以后则显得有些沉寂。就大环境而言,这种情形可能与人们所说的90年代以后“理论家淡出,学问家争雄”的学术风气有关;就自身来说,则是无法突破旧有窠臼的结果。既然秦汉城市史包含了重要的社会历史价值,我们就没有理由忽视这一方面的研究。在我看来,深化研究的途径不能从既有的理论模式中寻章摘句,而要立足于具体的实证工作,以我眼观史,以我心写史,通过对历史实况的细心体会,作出接近实际的理论概括。 概念的确定和应用是研究工作的必需因素。在以往的一些秦汉城市史研究著作中,“城市”、“都市”、“都会”、“城镇”等的使用显得有些含混,很少看到给这些概念以明确定义。我们只能从行文中揣摩“城市”似乎指所有的城邑;“都会”似乎指商业色彩浓厚的大城市;“都市”或与“城市”同义,或指具有商业色彩的一般城市;“城镇”似乎指县一级的城市。在有的同一篇(部)著作里,同一个城市或标以“城市”,或标以“都会”,或标以“都市”。又如,不少研究者提出秦汉时期的“城市化”问题。“城市化”是近代出现的概念,一般认为其趋势是产业结构由农业经济转变为工业经济,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以及社会生活向都市性状态转变。①秦汉时期是否存在这种意义上的“城市化”过程?我们应当在怎样的意义上使用“城市化”概念?这些都不是不言自明的前提。类似的概念还有 ———————— ① 参见张钟汝等编著:《城市社会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城市文化”、“城市映象”、秦汉时期的“城市学”等。再如,究竟怎样计算城市人口。有的著作以都城和郡县治所人口为标准,有的著作以都城和郡县治所中的“非农业”人口为标准,有的著作把都城周边人口和徭役人口也算作城市人口.由于概念模糊的缘故,一些争论实际上不具有共同的前提。我们知道古代城市与现代城市不完全相同,曾有学者从有无城墙、是否为政区治所、工商业发达程度、城市的起源、职能、人口要素等方面论证中国古代城市史研究中“城市”概念之不确切,建议以“都市”取代“城市”。他关于“都市”概念的表达是:“非季节性的产业的定居人口占居民的绝大多数,并具有两种以上(包括两种)非季节性产业职能的人群聚落。”①这个定义是否恰当自可见仁见智,但确定一些一般性的概念,并在讨论中一以贯之地运用这些概念,对于研究共同体之间的交流无疑是必要的。 —————————————— ① 王妙发:《关于“都市(城市)”概念的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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