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都是极困难的事。至于专门炼煤气的工厂,战前没有,战时也无新厂的设立③,所以我们不必统计。
————————
① 参阅《青岛ヌ於スル纤维加工业实态调查》一书。
② 参阅《华北电气事业ノ现状ト将来》(听取)报告。
③ 炼焦工厂,附产品可能有煤气,不过不属于本业之中。
三 华北工业资本的估计
资本统计,1940年的数字,我们没有算出来。这是材料的缺乏给我们的一个缺点。我们在前面讲过,我们所用的1940、1941年两年的统计中,资本统计两年只有一个笼统的数字。1940、1941年两年正是日本投资高度增加的时期,所以至少就日资而言,两年之资本不能毫无变动。据原统计所记载的调查时期,是1941年12月末,所以根据常识的判断,原统计的资本数字,应该代表1941年的情形。至于1940年我们也有一些零碎的材料,可是那些材料在范围和整齐的程度上,和我们的要求距离太远,所以我们宁可暂缺1940年的数字,留待他日补充,而不愿滥用一些无可稽考的统计。至于察绥区1942年资本,除交通用具及水电气制造业外,我们是拿1941年代替的,这与上述原则当然不符,不过一来因为察绥区在整个华北工业中所占的比重极小,二来因为最重要的投资部门——水电气业——我们用的是1942年的数字,所以其余各业,我们以1941年的数字代替,决不影响整个工业资本的正确程度。我们的统计是有缺点的,但我们的态度,应该取得读者的谅解。
至于资本数字,我们原则上是以实缴资本为统计的根据,可是在我们前面所提到的1939年和1942年的两工业普查里面,关于资本一项,有“公称资本”“实缴资本”和“实出资额”三项统计。“实出资额”和“实缴资本”的分别,原统计没有说明。根据我们的判断,“实缴资本”,自然是最初资本的缴纳额,“实出资额”也许是最初资本缴纳额加历年公司营业滚存的累积数。因为就各厂的“实出资额”和“实缴资本”而言,常有很大的差别。公司储蓄应该算作资本的累积,其负储蓄,应该算作资本的消耗。如果我们的判断不错,则估计工业资本、“实出资额”毋宁更合我们的需要。其次华北工厂的企业形态,以独资经营为最多,股份公司只占极小的比例,而独资工厂,只有“实出资额”的统计,例无“公称资本”或“实缴资本”的数字。由于这两种原因,在1939年和1942年华北五省工厂资本统计中,我们用的是“实出资额”的数字,至于其他未列“实出资额”的统计,我们全以“实缴资本”为估计的根据。
关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