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人数求出之后,第二个问题就是每工年产值的决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引用上面的一个基本假定,就是工人的平均年产量,四年中均无变更,产值的变动,完全是受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关于华北工业制品的物价指数,综合各地的平均指数,我们无法编制,只好拿天津作代表,如果以1939年为基期,四年间工业产品价格的变动有如下表。
1939年全体工厂工人的每工平均年产值,根据我们的统计为3.6千元,我们如果也拿1939年作基期,则4年间每工平均年产值,应如下表所示:
上表中1942年括弧内的数字,是实际1942年每工平均年产值,这个数字和我们推估的年产值,相差不过3%,由此可见我们的判断,并不过于违背事实。拿1940年每工年产值(6.44千元)和1941年每工年产值(7.34千元),分乘各该年的工人数,即可求出这两年的生产价值,其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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