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明清易代的偶然性与必然
明清江南消费性质与消费
边墙兴废与明清苗疆社会
明清时期的北京教堂与中
明清北京的马神崇拜及其
明清时期汉口的发展历程
明清长江中游地区的市镇
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的管理
明清时期海岛开发模式研
明清经济发展史上政府作
最新热门    
 
明清珠江三角洲土地制度、宗族与商业化

时间:2009-7-24 13:51:10  来源:不详
,就为冼、霍、李、陈等巨族所相竞争夺。明人陈子升曾经指出:“佛山地接省会,向来二、三巨族为愚民率其利,唯铸铁而已。”(50)可见控制这一行业,即可掌握佛山的经济命脉。因霍韬的发迹而显赫起来的霍氏家族, 就控制有铁、炭、陶瓷、木植等,以及其他“便民同利”的产业,诸如:墟埸、市肆、码头、店铺,等等。石头霍氏宗族设有纲领田事一人,司货一人。司货之下,又设司窑冶一人,司炭铁一人,司木植一人,各司其职,以适应经济管理的需要。族墟、族店、族窑、族码头等,本是商业设施,或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固不待言,就是族田的收入,除去宗族活动经费,“留存备用”(主要用以追加,或新的投资)外,余者“均分”、“均荫”(51)。集股开发,或集股购置的沙田,有的明文规定:其收入“按股均派,一宿不延。”(52)显示出其分益的商业行为,而不是用以恤族的道义经济。有的宗族出现向经济实体转化的趋向。据康熙年间的《沙湾何氏留耕堂尝租簿》“序”记载:“至嘉、隆之朝,沙田积税日增租赋倍于先代。递年租尝所入,除纳粮饷、供祭祀各项外,有余分作甲田,以荫子孙之有室者,诒谋不亦善乎。初编为十甲,以十年为一周;继联为五甲,以五年为一周;继联为三甲,以三年为一周。”这里是说,把将族田的收入,按编甲轮流收用。从十年轮一次,至三年轮一次,说明族田的不断增殖。到民国初年,留耕堂拥有的族田已增至近六万亩。据实地调查,其族人自豪地说:“我们关起门来也不会饿死。(53)”三水县芦苞欧阳村欧阳氏“载德堂”,于民国初年甚至组织起“永发公司”来管理族产(54)。

在宗族内部出现利益均沾,宗族日益趋向以谋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的同时,宗族内部也出现了投资与借贷的关系。凡不能偿还本宗族债务的族员,要变卖家产抵足。“产业习变仍不足抵偿之数”,将其本人,及其子孙“革祭”(55)。温情脉脉的宗亲道义不见了,有的是不论宗亲的商业关系。

商品意意,商业行为,被运用到宗族组织的各种活动之中,诸如合股建祠堂、修水利、组织合会等(56),甚至仕宦官埸中,也以贪脏之多寡,作为判断其能、痴的标准(57)。在明中叶以后的商品性农业的扩张中,在近代建立以出口贸易带动本地区手工业、农业发展的“贸工农”经济体系和建立一系列的商业企业过程中(58),尤其在举世熟知的着中国民族工业近代化先鞭的机器缫丝取代手工缫丝的带有产业革命精神的壮举中,宗族组织都发挥了作用。在引进侨资、集聚零散的资金以建置机器缫丝厂,利用一些祠堂、庙宇作为厂房,等等举措中,宗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都起了组织者的作用。可以说,珠江三角洲的宗族组织充当了农业商业化、乡村工业近代化、商业企业化的推动者,乃至组织者的角色。

  宗族伦理不仅引发营商的动机,规范商人的行为模式,而且在商业的行为中也发挥作用。可见宗族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改变其形式与内容,它具有适应不同时代和环境的包容性。
  
综上所述,宗族组织的建立,需要有士绅倡导,并具备足以维持生计以外的余资充当修谱、建祠和置族产的费用。因商业的发达而取得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并由此而出现新兴士绅集团的珠江三角洲,恰恰具备这些条件。加之水陆交相作用的耕作系统,需要群体的力量,因而宗族制得以盛行。得益于商业化而取得科举仕宦成功的士绅,既以推行宗族制来认同于正统文化,又将自已的商品意识揉合到宗族伦理之中。宗族伦理不仅引发营商动机,而且在商业行为中发挥作用。商业利润被用作开发沙田的资本,具有投入产业的意义。此举扩大了就业的机会,增殖了财富,沙田区所出产的粮食又支援了改种经济作物的围田区和民田区,从而支持了当地商业化的进程。生态特点和政府限私人占沙的政策,使被开发的沙田,几乎都转为族田。圈筑沙田,加强了宗族组织的实力,又促进了宗族的普及化。族田的不断增殖,宗族制的日益盛行,和商业化的持续加深,三者是并驾齐驱的;彼此互相关联、互相依存、互相促进。

需要顺带指出的是,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有着力扩大其经济功能的特点,不同于徽州地区的宗族制以维护和谋求社会地位、政治特权为其主要功能。珠江三角洲的宗族直接经营产业,并出现向经济实体转变的迹象。宗族内部也相应出现利益分沾,或按股分益的商业行为,而不是徽州余缺互济的道义经济。徽州宗族制之所以对商业的支持,主要着意于因商致富而缙绅化,坚持“官本位”的价值观,因而在引发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已包含了否定或推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商业经济既作为传统社会经济的附丽,而不是其异化的力量,因而徽州商业资本自不能超越传统社会所规范的商业运作的轨迹。而珠江三角洲却出现因商致富之后,通过发挥货币经济的力量直接谋求与士绅并列的社会名流地位的趋势,没有恪守“官本位”的价值观。也正因为如此,宗族组织在农业商业化、商业企业化、乡村工业近代此中,充当了或为支持者,或为组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