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
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
唐前期的太子问题及其政
清代刑案中记录的蒙汗药
清代前期的官商
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
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
清代的“家人”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
最新热门    
 
清代前期的民商(1)

时间:2009-7-24 13:51:11  来源:不详
四川巴县仕学“出本银四十两正,〔李〕字桢出本银五十两正,二人协同于较场坝卖磁器生理。”两人赚钱很多,到嘉庆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分伙时,共同赚银七百七十三两。22两人合伙经营十八年,减去本银得纯利润六百八十三两,共同发展为中等商人。也有一开始就贷数百金进行贸易的。“程森……长兄贩木负债数百,既代偿,复给数百金于其子,以贸易。”23“康熙中,刘重伟买田杉山。……刊木通道,伐大木数千章,多七八围,未半鬻已足偿田价。于是坐致税利,为万金之家。”24一般来说,从小商小贩发展成为大商人有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则不一定都能在一个商人身上实现,有时整个过程是在家庭或家族中,由几代人完成的,经商常常是一些家族世代相传的职业;这一过程也不一定都能在一个朝代完成,清初的大商人就是在明代发家的。

二是继承祖业,发展成为中等以上商人。乾隆年间,商人吴中孚“年十二随父兄坐店攻买卖,”后独立在玉山县开张粮店。父亲去世他继承家业。25这时的吴家至少有两家以上的店铺。广东商人林仕经,在康熙年间去广西贵县贩土布等日用品,当时只是一个小贩。到林家第二、三代,改为贩运米谷,并在贵县开设了林宝昌铺号,以后又开设当铺,家业大发成为富商。“林氏家族的发家史,代表当时在广西经商的广东商人的发展道路。”26江苏洞庭商人也有许多是“依靠先人经商遗资,”“承其先祖遗业”,而家业兴起的。27

以上两种类型都是正当经营起家的商人,还有一些是属于违经营的商人,而往往就是这些人能在短时间里成为暴发户。顺治年间,徽商汪允升同侄汪尔章,在江苏镇江府金坛县开油坊生理,“见镇江每以造曲获厚利,时有官禁,汪允升以本县地僻,上官耳目不及,即于油坊内开作造曲。”28乾隆三十三年,山西右玉县人张銮到归化城,为“三义号”绸缎杂货店拉骆驼。第二年,被派到新疆阿克苏城“三义号”子店照管买卖。“三十八年,不料张銮竟将铺内一万多两本银的货物,兑换玉石,往苏州贩卖。”一次就得银二万三千余两,29此后他几次贩卖禁卖物品玉石,从而发了大财。这两例都是被政府发现而抓获的,那些没有被政府抓到的人,就会从此成为富商。另外,从事不正当经营的商人,往往进行投机活动,也会在短时间里获取暴利。道光二年,京师附近州县被潦欠收,“奸商囤积〔粮食〕过多,高抬时价,……牟利居奇。”道光十九年,直隶新城白沟河地方,“向多开粮店。近因天时亢旱,奸商希图重利,囤积极多……委员查明白沟河粮店六家,共存粮十三万余石。”30平均每家粮店有粮二万余石,高价买出无疑比平时可获得更多的利润。通常小商小贩大概需要数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致富,而这些不法商人则可以在一个月乃至几天里暴富,从史料记载看,这种商人也不在少数。这正是当时社会经济中常见的现象。
二 民商的交易活动

民商中的从事短距离贩运的小贩,主要是收集产地的商品,贩卖到地区的集散市场,把商品提供给大中商人。湖北汉阳县索河集,每至“夏秋水涨,贸迁者甚辐辏。”小贩“平时则收买白布,转贩汉口镇”,“加染造,以应晋滇黔远贾之贸。”31在市场上,小贩把收购的产品,卖给中间商、牙行;或者通过牙行、经纪人介绍买主出售。道光九年九月,“有长宁县靛客程裕隆、江津县靛客刘聚和共贩靛三十三包运渝,投朝天门林德茂靛行发卖。”32同时,他们也把农村需要的商品贩运给农民。小贩“或扣金,或击竹,装担皆分色目,见其装则知其所藏。”33“居人入市左右望皆家人需,莫不以为便。”34

民商中从事长距离贩运的是大中商人。他们因地置宜收购商品。江南吴县,有一种“收丝客”,“每岁四月始聚市,至晚蚕成而散,谓之卖新丝。”35京师皇城地方,“向有货卖牛马皮张者”,“挨家逐户收买,各色新剥牛马驴骡以及骆驼皮张,车载骡驮不可胜数。”36还有的商人在产地设庄收购,河南孟津县出产布匹,“秦陇巨商终年坐贩。”37在上海,收购标布的商人“设局于邑,广收之为坐庄。”38这些例子都是商人直接收购产品。也有“各省布商先发银于庄,而徐收其布。”39龙南县产竹,当竹子未长成时,“即为外客预定买去。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