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
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
唐前期的太子问题及其政
清代刑案中记录的蒙汗药
清代前期的官商
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
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
清代的“家人”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
最新热门    
 
清代前期的民商(2)

时间:2009-7-24 13:51:11  来源:不详
,江西禁革铺垫供应;112饬禁省城磁铺当差;禁革木行借派当差。113福建办理军工应需料物,不许派令业户行保领价代买。114

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保护商人的利益,对违反法律的官员进行惩罚。湖广巡抚张某,“莅任未久,黩货多端,凡所属地方盐引、钱局、船埠等,无不搜括,甚至汉口市肆招牌,亦按数派钱,当日保举之人,必有贿嘱情弊……。”张某被革职。115奉天锦州知县等官员以办差为名,向进口商船和在口岸的行户索银一万余两,受到参处。116宣化县知县王秉正赊欠商户布银不还,被“问拟杖罪”。117

从长远看,政府保商法规,确是封建社会商人发展的一种保证,但应该提到的是,由于官兵贪赃枉法,吏治腐败,使得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商人往往不能享受到政府给与的保护。扰累商民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处于民不究,官不管的状况,多数商民常常忍受勒索,敢于告发是少数。有时商人虽举报,但官员不负责,不管理,举报也无用。道咸年间,口北地方“客商之遭害者,指不胜屈,报官无益,遂亦隐忍而不报,向使稍稍著意,稍稍动手,或当不至横肆若此耳。”118在主观上,封建政府保护商人的目的,是出于维护社会安定,调解官与商、商与商、商与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的矛盾。这与资本主义国家以商为本,为了商人的利益而保护商人,是根本不同的,因此,政府的保商是极有限度的。但从政策走向和执行过程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政府轻视商人。应该指出的是,清代前期的政府很少限制、压制民间的商品流通,民间商品流通、商品交易得以在无人管制的宽松环境中,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发展,所以才有比较繁荣兴盛的局面。

再次,政府采取捐纳、捐输方式,让商人取得官职或功名,也就是商人用钱财从政府那里买取“捐监”等功名。捐纳有常平仓谷,也可捐其他商品,雍正“十三年议准,各省捐纳贡监职衔,……准将生熟铜斤照数交纳。”119“近年以来,江浙等省之人携其所产布帛等类,到甘易换民间粟麦,纳诸官仓,填取监名,实收而去。”120新疆“请于乌鲁木齐所属州县商贾百姓,准其以布捐监。”吐鲁番、喀喇沙尔商民,“准以棉花捐监。”121捐输和报效一样,没有时间名额的限制,随时可以进行,所以这种方法比捐纳灵活、方便,为更多商人提供了机会。同时“捐输者因捐输量不同可得到从免本身一年杂项差役直至七品顶戴等各种优免和地位。”“如能通过捐输得到顶戴,就可取得某种准官僚的资格,具有一定的司法豁免权。”122当然这种机会,对除“贱民”以外各等级的人都是均等的,但由于大多数农民等人没有财富,所以也就不能享受这种机会带来的好处。而商人则是富有阶层,可以直接从中受益。应该说,从社会低层向较高层次流动,在传统社会中,是人们普遍追求的一种心理状态,能够获得这种机会,不能不说是政府给商人的一种特殊优惠,轻商是看不出来的。

也有人认为:“大清朝的法律亦贱商人。”123还有人撰文说:“朝在商鞅变法后实行‘上农除末’,汉代重农抑商,这个基本经济政策一直为后世中国各封建王朝所沿袭。工和商、特别是商,之所以视为末业,是因为农本经济总是在最大限度上实现自足的经济,手工业依附于农业,次于农;在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上无求于交换,即有交换也无足轻重,所以商又次于工,为最下的末业。这个经济的现实也反映在从事不同生业的人的社会地位上。人分四等,除了为吏为师、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士而外,农最上,工次之,商最下。”124这是难以令人苟同的。在清代的法律中,士农工商都属于凡人等级,商人犯罪与士农工犯罪的处罚是同等的,并不是贱商。125并没有把人分四等,农最上,商最下的法律和实际事例。此外,对商人服饰的规定,也能说明不是贱商。顺治九年规定,“领催吏书通事耆老兵民商贾等,准用素缎素纱绫绸绢纺丝各色布,准带貂帽狐皮帽。”以后又定,“商贾有捐纳职衔者,冠带服饰各从其品,无职衔者与庶民同,不得僭越。”商人的服饰标准,比凡人等级以下的人高。“各衙门舆隶等役,及民间奴仆长随,不得滥用缎纱及各样细皮,违者治罪。”126

最后,再看商人的社会地位。有人认为:当时“社会上普遍贱商”。127但当时人说:“士之子恒为士,商之子恒为商,严氏之先,则士商相杂,〔严〕舜工又一人而兼之者也。然吾为舜工计,宜专力于商,而戒子弟勿为士,盖今之世,士之贱也甚矣。”128这正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一种写照:士中有人经商,商里也有士,而且农兼商更多,官僚则普遍经商。在社会上,经商并不是被人们看不起的职业。“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