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這有兩種可能:成大手自編定的《大全集》或包括詩文以外的雜著六種,卷為一種,恰合一三六卷;或周必大所稱一三六卷乃包括附錄六卷而言。另一種可能為莘跋在傳寫過程中脫去一“六”字,但莘跋稱“詩文凡百有三十卷”,則似後者可能性很小,這一百三十卷僅為詩文,不包括後來單獨刊行的雜著。《范集》所附楊萬里序,于成大去世次年,即紹熙五年(一一九四)已撰成,范莘、范茲之跋則成於嘉泰三年(一二○六)十二月,時家刻本壽櫟堂本應已刊成。或許范莘兄弟家刻本原來就為一三○卷,因為據《宋志》著錄宋代還存在一個《石湖居士文集》,注稱“卷亡”,另有《石湖別集》二十九卷。明初《文淵閣書目》卷九著錄范至能《石湖居士文集》一部六冊,已殘;《脈望館書目》著錄相同,或照抄前者。這一《居士集》篇幅尚不及三十四卷本《詩集》八冊,則可判定是殘本。
《石湖大全集》乃編年體,值得注意的是黃震《黃氏日鈔》卷六七摘抄石湖詩文中有關於宋本《大全集》的編次記錄。如黃氏稱:“〔第〕二十卷,公出蜀時詩”,與今傳本第十九卷相合;黃又說“二十一卷,(還)〔懷〕直玉堂與還吳時所作”,與今通行本第二十卷相合。卷帙前後次第相差一卷,乃宋本卷一為賦六首及楚辭四首,今本已移至卷三四所導致。即前二十一卷,今本仍宋本編次之舊。但令人費解的是:黃氏所說卷二十二至二十六,“多帥鄞(明州)所作……至金陵而詩少”;但核今本,僅卷二十一為明州詩,卷二十二為建康詩,即與黃氏所見宋本卷二十二至二十三相對應。而二十四至二十六卷(即今本二十三至二十五卷)均為奉祠家居姑蘇詩,如果不是黃氏誤記的話,則明州詩佚失有三卷之多。所以即使是石湖詩,仍有較大輯佚的餘地。關於石湖文,黃氏稱:“五十一卷以後,皆帥蜀時奏劄”;“第百四卷,諸啟多可讀者”,“第十七冊兩卷亦啟,皆賀政府者,文尤雄雅。”據此可知,石湖書啟至少有三卷以上,如果其後之文仍為二卷一冊的話,則其餘二十四卷至少還應有十二冊,一部百三十卷的《石湖大全集》應在三十冊左右,其中詩為六冊,文為二十四冊。黃氏還說:“上樑文語多雄壯(自注:百九卷)”,“聖節疏亦多好(自注:百十卷)”;儘管《大全集》已佚,但其規模、編次、卷第約略可見,關於這一點,因前人從未述及,故特為拈出。
⑵《吳郡志》,又稱《吳門志》五十卷,范成大纂,預其事者則龔頤正、滕宬、周南[102]。此書曾有著作權糾紛。因某人求持某事入志而弗果,遂造為謗語,稱此書乃非出石湖手筆[103]。直到三十年後,李嘉言之子李壽朋出任平江知府,因乃父嘗為成大幕僚,親見成大主持修志事乃確鑿無疑,遂於紹定二年(一二二九)付梓刊行,因志斷限於紹熙三年(一一九二),又命校官汪泰享等增補其後之大事入志。今傳本之《牧守門》有寶祐三年(一二四四)記事,則重刊時又有個別內容補入。范志成書以來即享有盛譽。趙序云:“條章燦然”,“辭與事俱稱”;明人王鏊《姑蘇志·序》則曰:“范志竣而整”。《四庫提要》卷六八又亟稱是書引書多注明出處,注中又有類注,實乃“著書之創體也”。即使對范志頗有微詞的清人章學誠也認為:此書“文筆清簡”,“編次雅潔”;宋人方志首推范志及羅願《新安志》。筆者以為他們對范志的評價仍有偏頗之處。首先,范志保存了大量宋代以前的詩文,成為今人輯佚吳郡文獻的淵藪和校勘的寶山。如《全唐詩》、《全唐文》,《全宋詩》、《全宋文》的編輯于此獲益良多。其次,《水利門》保存了完整的宋代蘇州水利史資料,至今猶能提供借鑒;關於寺、觀的詩文,不僅是園林建築史上的寶貴資料,也是宗教史上佛、道兩教的重要史料;《人物門》的設置,足補史傳之缺;其《官宇門》收錄的浙西提刑司、提舉司題名是惟一浙西路監司長官的完整記載,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其關於太湖、虎丘等的記載,為今天旅遊資源的大規模開發,提供了有益的謀謨。最後,范志作為創例性的一郡巨典,為其後宋元方志及明清姑蘇方志的修纂提供了一個范例,其規模、體例皆不能出其右。
⑶《攬轡錄》一卷,此成大使金時日錄。《四庫全書》因其敏感的民族關係,又涉及清人遠祖女真,故不收此書。陸游對此書極為推重,稱此書對女真國內事“皆究見本末,口講手畫,委曲周悉”;“雖虜耆老大人,知之不如是詳也。”對成大博聞強記由衷欽佩,對此書傾注的愛國情結則尤為心領神會,以詩抒寫其讀後感云:“公卿有党排宗澤,帷幄無人用岳飛。遺老不應知此恨,亦逢漢節能沾衣。”[104]可惜此書已非完本,從黃震《黃氏日鈔》卷六七引用三條佚文及李心傳引用十四條佚文來看,此書之佚文當不少於今傳本的內容。而且,史料價值很高,著名史學家李心傳所引多據以駁正《中興遺書》、《中興小曆》諸書之誤;對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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