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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商业与社会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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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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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或现在连锁店的意味。如上引开封府的景文州汴绫庄,在同治年间已拥有5家分店。这表明,字号店铺在明清的确很兴盛,而且也赢得了市民的广泛信任,因此它们能不断壮大规模。一些铺子虽原本属小本经营,由于注意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上下功夫,同样赢得了顾客的青睐,如明代苏州饼馒店中有被称作“钱高阿鼎,吴中馒头店之有名者”[102],也字号一例。为扩大影响,有些字号店主在注意维护自己店铺信誉的同时,还常常敬请名人达官为店铺赐书字号,题额写匾,以抬高店铺的身价。如北京有名字号六必居酱园,相传内阁首辅的严嵩为之题匾,南京伍少西毡货店“伍少西家”四字横匾,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顾起元所书[103],等等。 这些字号的记载很多见于清代的文献,但追根溯源,它们正是发生在明朝后期。如上引“益美”之材料见于《三异笔谭》,谓“益美”“二百年间”如此这般,而此书刊于道光七年(1827年),从道光七年推前二百余年,“益美”则当创设当于明天启年间。另一则对松江棉布字号的史料记录是: 前明数百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洙泾乐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104] 说明苏州阊门上、下塘棉布字号式的布号,明代也已经存在。孙春阳、景文州的创办亦在明万历和天、崇年间。这些足见具有新特征(即达相当规模、重视品牌效应、介于生产等)字号店铺的孕育、兴起,是在晚明社会。当然,晚明字号的出现,是这个时代店铺业经营规模扩大与经营手段上创新的结果。 城镇商业的兴盛,推动了城市发展,加强了地区、城乡之间的联系,改变着人的日常生活,而晚明社会历史性、结构性的变迁正是寓育在这日新月异的演变之中。 晚明商人侨寓、定居[105]化趋向与社会变迁 晚明社会,城镇商业发生了巨大变化,贩运商也在改变着经营和生活方式,他们一方面想方设法进一步扩展长途贩运的既有成果,另方面又适应市场需求,住定一地,出现了行商侨寓和定居经营的趋向。这一趋向对社会变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和作用。[106] 一、明以前商贩的行踪不定、来去无常 在中国封建社会前中期,商业的不发达状态决定了大部分商人主要靠贩运货物、从两地差价中获取薄利。因此,商人队伍的主体是贩运商。传统的贩运商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负贩商,大多为小本经营者,他们的商贩踪迹和利市大致是“不出二三百里远或一月,近十日而返,其获利厚者十二三,薄者十一,亦有尽丧其利者……计其终岁家居之日,十不一二焉”[107],鲜有远游者,且多不在异地定居。另一种是行商,也称客商。他们一般挟有较大资本,做相对大宗的货物买卖,活动的范围比较广阔。史料记述他们的经商活动,往往多以“逾……穷……历……涉……沿……下……践……迈……又转而入……”“足迹且半天下”等类词汇来形容,这反映了他们江湖不定、来去无常的从商生涯。 与贩运商相对,在一地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包括店面、摊位等)而无须从事长途贩运、坐地经营买卖的叫坐贾,也称“居鬻”商人,他们大多数是本地人居民。宋元两代,凡居定的人户(包括坐贾),都须挂在官府名籍之上,“终其身以至子孙,无由得脱”[108],其目的则是为了让这些人服役纳赋,承担封建义务。明承前制,也将各类人户著籍,并明令“以籍断,不得妄行变乱”。但在明初,百废待兴,这一制度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因而尽管负贩行商们旅途生涯艰辛,但因为可以暂时逃避封建徭役,还是有不少坐贾、“居鬻”之人假冒行商身分,以躲避官府的户籍登记。明初文人张羽(来仪)《贾客乐》曾反映这种情形: 长年何曾在乡国,心性由来好为客。只将生事寄江湖,利市何愁远行役……浮家泛宅无牵挂,姓名不系官籍中……人间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109] 同时代的徐贲也有《贾客行》一诗,表达了几乎相同的意思: 贾客船中货如积,朝在江南暮江北。平生产业寄风波,姓名不入州司籍……相期尽说莫种田,种田岁岁多徭役。[110] 贩运商们有“姓名不入州司籍”、可以逃避封建徭役的好处,有“朝在江南暮江北”、“人间何如贾客乐”的自由和乐趣,有“平生产业寄风波”、“ 心性由来好为客”的潇洒和逍遥,以及“船中货如积”而带来好的利市,这种种的确可以让人羡慕,但他们的行旅生涯毕竟异常艰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蒙霜露、沐风雨”,形影相吊行进在商路上。闽商李晋德有《客商一览醒迷·附悲商歌三十首》: (其一)四海为家任去留,也无春夏也无秋。堂前未得供餐粥,说到班衣两泪流。 (其三)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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