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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商业与社会变迁

时间:2009-7-24 13:51:48  来源:不详
以飘洋起家,后来晓得飘洋是桩险事,就回过头来坐在家中,单以放债为事”[123]。生活中应该不乏其例。但更多的是选择异地定居,如“万历丙午(三十四)年,南京有山西贾人,鬻羢货于三山街”,开了一家西羢店[124]。江南、山西等商人在北部边境宣府镇设罗缎铺、绸铺、帕铺、绒线铺、杂货铺者众多,“铺沿长四五里许,贾皆争居之”[125]。笔记小说《杜骗新书》有记载说徽州休宁商人吴胜理,在苏州府开铺,专门收买各色布匹的故事[126]。这是为经营特色产品或为采购成品、原料方便而落脚一地的情形。
徽州商人吴荣让“从诸宗人贾松江,稍自载而生……当是时,生业仅仅耳,其后数岁,处士始饶,则以里俗奢溢相高,非所以示子孙也,乃奉母帅(率)妻子徙临溪。居顷之,习其俗,视故里等,乃奉母帅(率)妻子徙桐庐,卜焦山居焉”。后来做木材生意,“居二十年,处士自致巨万,远近襁至,庶几埒都君”[127]。松江地方本是行贾好地方,但吴氏顾虑“里俗奢溢相高,非所以示子孙也”,为此又另觅浙江常山卜居。这是为了培育子孙、安抚家庭而作的定居地选择。
商人定迁,作为当时的一种社会现象,自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
首先,安居乐业是汉民族一贯的传统心理。负贩行商虽有两地差价的薄利可赚,但对长年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漂泊生活总会有厌倦的一天,一旦条件许可,他们就会选择安定的生活。如小贩有了些本钱,就开个铺子,如此“不须在路上吃苦了”[128]。在一地开家铺子,是当时许多行商负贩乃至小手工业者十分企盼的一种归宿。如上述,一个小木匠,意外得到了一笔钱财,他的选择便是开一家布店,做个店主[129]。这种安求平和的生存取向,是中华民族“和”文化的表现,而这种文化在中国有着深厚的积淀,这正是负贩行商们追求安业定居人文因素的驱使。
更主要的原因则在于社会发展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渐变。
如前所述,负贩行商的定迁安居,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展,各地市场日益完善,城镇商业兴盛,居民消费量扩大且相对稳定,这确立了商业的物质基础,亦决定了贸易发展到何种程度、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商品经济进入这一境界,商贩客居或固居于一地,非但利益上不受损害,而且根据各自所需获得了一个理想的物流环境,经营更为得心应手。水陆路交通的日渐便利,商业分工的日益细密,也无需商人将采购、运输、销售等集数职于一身,而可以固定一端,专致于一业。而由于经济关系的变动引起的国家有关经济政策的改变,如盐业政策、赋役代银制、北部边饷银币化[130]等,也都在客观上给行商脱出身子、移居他乡创造了有利条件。
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为行商的可以落迁定居提供了一个可能。而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只是社会分工的细化。中小城镇的勃兴,城镇人口增多,城镇市场的趋于成熟并对周围地区产生幅射,是吸引也是可以容纳商贾落迁定居的重要因素。嘉、万年间,徽商李氏,因嘉定“南翔大聚也,多歙贾”,“遂居焉。亦时时贾临清,往来江淮间,间岁还歙,然卒以嘉定为其家”[131];徽商程文箴“晚乃贾于常熟,卒用以饶。常熟于苏为大邑,居江海水陆之会,有湖山膏腴之产,凡鱼  米盐布缕之属羡衍充斥,闾阎富乐,可以逐什一之利。君乃占市籍,程督其诸子岁转闽粤之货以与时逐,业骎骎起,不三数年,凡致千余金,令三子修其业,自屏居里中”[132];徽商李廷芳“卜居金陵”,为的是“握奇赢以占消息”[133];徽商查杰,“度鸠兹(芜湖)为四通五达之途,此天所授转输地也”[134]。傍靠丰富的地方(货物)资源,追求适宜的经营环境和生活环境,自是商贾的人生目标。所以,大批中小城镇的兴起,为负贩行商们的落迁定居提供了良机。当然也有商贾到不是中原繁华热闹的城镇而是到边远小镇落户的,如有的江西商人就到云南侨居经商[135]。这是为寻找和追求市场而作的选择,是商家所遵循的“人弃我取”原则的表现。总之,负贩行商对落迁定居地的选择,首先是以市场为指标。
行业也是决定落迁定居地的一个重要因素。嘉、隆时人王道隆所说:“成化以前,谋饔飧者以兴贩为能……今则市廛以质当相先”[136]。明中叶,经营高利贷典当业获利丰厚,甚至是暴利,业主最易积累资本,而且风险小,因而许多人受吸引从事此道,“每以质库居积自润”。放债开当,自不可在行旅中进行,必须要居定一地。如徽商汪通保在上海谋子母钱,即“治垣屋,部署诸子弟,四面开户而居,客至则四面应之……”[137]洞庭商人中也有少年时行走四方,贩卖物货,“后来家道殷实了,开起两个解库,托着四个伙计掌管,自己只在家中受用”[138]。晚明仅在南京一地开当铺的徽人、福建人等,就达500家之多[139]。这是因行业之故选择定居地的例子。当然这也与这些商人在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为进一步谋求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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