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舶太监额编军民殷实人户各50名,徭役供应之费不少。
(二)多年来贡舶罕至,市舶太监无所事事。
(三)当时浙江、福建贡舶事务俱委总镇太监兼领,广东因省情不同,总镇、市舶太监互不相兼;总镇太监驻广西梧州,市舶太监驻广东广州;梧州离海远,如果总镇太监兼管市舶,往来不便,且易兴衅端,故粤省不宜仿照浙闽,应将市舶事务委巡视海道副使兼管。
(四)裁撤广东市舶内官还有一大好处,即省内臣之费,“不啻齐民数十家之产,而地方受惠,边檄获安矣。”[7]
嘉靖九年以后,陆续裁撤派往各地的宦官,包括市舶宦官。该年以云南巡抚毛凤韶言革镇守太监。[8]十年,正式革去广东市舶太监,巡按御史吴麟采纳布政司参议王洙的建议,将市舶中官公馆改为岭南道公署。[9]十一年,保定巡抚林有孚疏方镇守内臣之害,兵部尚书李承勋覆议,大学士张孚敬力持之,“遂革镇守,并市舶、守珠池内官,皆革之”,一时皆称快。[10]
此后,“终四十余年不复设。故内臣之势,惟嘉靖朝少杀云”。[11]中官既罢,市舶管理权尽归地方,形成以海道副使为主导,市舶司、府县分权管理、互相监督的新体制。万历中矿监税使复出,市舶制度又为之一变,此是后话。[12]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博士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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