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滇东北地区的铜产量来说,在全省铜产中的地位也是有所变化的。表2“清代云南铜厂定额表”是以道光《云南通志》中《食货志》里嘉庆七年各厂的数字为基准制作的。从表中可以看出,当时在生产的37处矿厂,年官铜定额共为917.95万斤。应该指出的是,这是阴历的平年数,即是按一年354天来算的,闰年需按比例增加。如果按公历年365天来算,合946.47万斤。这一数字和前引乾隆三十五年的奏折平均数和严中平书中的平均数相近,这一定额到该志成稿的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除个别铜厂定额数目有所变化外,总数并没有变。如嘉庆三年,以得宝坪厂兴旺,即将宁台厂额减去一百万斤。(注:云南巡抚江兰嘉庆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奏,军机处录副奏折,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编《清代的矿业》,第168页。)总额亦大体不变,即是一例。因此,这一数目基本可作为清代自乾隆初期以来到咸丰初年的官铜定额。而各厂定额在总定额中的比例可以看作各厂产量在总产量中的比例。
在乾隆三十八年顺宁府的宁台厂兴旺以前,全省主要的铜厂除蒙自的金钗厂外,大铜厂如汤丹、碌碌、大水沟等都集中在滇东北地区特别是东川府,当时铜产量的绝大部分来自滇东北地区。如汤丹厂“雍正十一、二、三年,岁获铜二、三、四百万斤,乾隆元年至五年,岁获铜五六百万至七百五十余万斤,称极盛……四十三年,定年额三百一十六万斤,专供京局”(注:道光《云南通志》卷七四《食货志•铜厂》,引王昶《铜政全书》。)。碌碌厂“岁获铜数十万至一二百万斤不等,乾隆四十三年,定年额铜一百二十四万斤”(注:道光《云南通志》卷七四《食货志•铜厂》,引王昶《铜政全书》。)。大水沟厂,“年获铜一百三四十万至数十万。四十三年,定年额铜五十一万斤”(注:道光《云南通志》卷七四《食货志•铜厂》,引王昶《铜政全书》。)。茂麓厂“乾隆三十三年开采,岁获铜多寡不等,四十三年,定年额铜二十八万斤”(注:道光《云南通志》卷七四《食货志•铜厂》,引王昶《铜政全书》。)。大风岭厂“乾隆十五年开采,每年获铜数十万斤或数万斤不等。四十二年,定年额铜八万斤”(注:道光《云南通志》卷七四《食货志•铜厂》,引王昶《铜政全书》。)。乾隆三十八年后,顺宁府宁台厂大旺,逐渐成为滇铜的一大支柱。但是,滇东北地区仍然是全省铜的最主要的产地。至嘉庆七年以后,滇东北地区的铜产量由于长期开采,“硐老山空,柴山日远”,地位才有所下降。
这样,我们可以根据现有资料对滇东北地区的铜产量做一分期。在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到雍正十三年,是滇东北铜矿的发展期。在此以前,云南全省的官铜每年不过120余万斤(注:可参见《雍正朝朱批汉文奏折汇编》第4册第366页,雍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云贵总督高其倬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从雍正五年开始,官铜收购迅速增加到400万斤左右,年产量应在500—550万斤左右,这主要是滇东北几个大厂开发的结果(注:在《雍正朝朱批汉文奏折汇编》中找到了以下诸年的官铜数:雍正五年401万斤(第12册第516页),六年270余万斤(第17册第161页),七年400万斤(第17册第161页),十年320余万斤(第23册第647页),十一年360余万斤(第26册第373页),十二年485万斤(第28册第485页)。)。几个大厂合计平均每年产量应在350万斤以上。这一时期总产量约为2100吨。
从乾隆初年有较明确的数字,到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间,为滇东北铜矿的极盛期,所获之铜应占滇铜产量的80%以上,一些年份甚至在90%以上。如乾隆元年至五年,仅汤丹一厂,年收官铜就在五六百万斤至七百五十余万斤。考察这几个年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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