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四年、五年,原属四川的东川府和乌蒙、镇雄两地先后归属云南(注:参看倪蜕《滇云历年传》卷一二。),后二者改流设为昭通府和镇雄直隶州,不久镇雄又改散州,隶昭通。很快,这一地区就由于云南鼓励开矿的政策和改土归流扫清了障碍,矿业飞快的发展起来,带动了清代云南矿业走向了极盛期,成为清代云南、也是全国最主要的铜产区。
对这一时期云南铜业的产量,严中平先生做过认真的研究。他根据当时所收集到的史料,整理出历年供应京铜量、本省鼓铸自用量和历年外省采买量,以三者之和为官府收铜的数量,列出了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到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71年间的云南历年官铜数目。(注:参见严中平《清代云南铜政考》第二表《云南全省铜产销量估计表》,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81—84页。)值得注意的是,韦庆远在研究清代的商办矿业时,对清宫档案进行了认真的查寻,找到了一份乾隆三十五年云南官员的奏折,详细开列了自乾隆元年到三十四年历年的办获铜斤数。韦认为较可信。(注:韦庆远:《清代前期的商办矿业及其资本主义萌芽》,载《档房论史文编》,第150—261页。)现在我们将之来对严的研究进行核校。从表1可以看出,严计算的数字和奏折中的办获铜斤数比较,年度间的差异较大,有的年份甚至差到了500多万斤,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收铜量的起伏要大于采买量的起伏,另一方面采买的高峰常常出现在收铜高峰期之后。但从三十年来看,严的数字较奏折所载数仅多1473万斤,按奏折数三十年间平均每年收铜977万斤,按严书所估每年收铜为1026万斤,平均每年相差不足50万斤,比例在5%左右。特别是乾隆五年到乾隆二十年15年间,较为稳定,严数较奏折数比官铜数仅多48万斤,平均每年误差不过3万斤。差别较大的,主要是乾隆三十一年到乾隆三十四年间,因清王朝和缅甸雍籍牙王朝发生大规模的军事冲突而使铜产量下滑,而这几年却是各省采买的高峰期。仅这4年间采买数就比官铜数多1843万斤。如果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话,严的估算数虽然总的来说由于官铜收购的困难和全国铸币用铜的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会偏高一些,但从长远来看,误差远会比这三十年比较的结果小,可能只会偏高1%—2%左右。因此可以说,严著对云南官铜的估计数,误差不大,基本可信。

说明:奏折原藏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三十五年月折包中,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编《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50—152页。严书数字引自原书表二。在制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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