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耶律楚材在蒙元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注体
从流民法看都铎时期议会
对后文革时期中国近代史
从考古发掘资料看唐宋时
宋元时期的赌博管窥
论民国时期的研究审查与
“五四”时期的中国史坛
史学理论研究与新时期中
抗战时期资源委员会特矿
最新热门    
 
唐宋时期从“村坊制”到“城乡交相生养”

时间:2009-7-24 13:52:15  来源:不详
姓的郭外宅和乡村非商户百姓的居宅。换句话说,城里百姓的郭内居宅和商产的居宅是要算作划分户等的资产的。另外一层意思讲牛不算作划分户等时的资产,但对其数量有限制:免作资产的牛数和受田户的丁数一致.开元二十二年的定户敕文,除对商户仍有职业上的歧视外。还显出乡村百姓与城郭百姓相区别的精神.但值得玩味的是,这里的“郭内非商户百姓”主要指哪些人呢?联系朝廷对其“郭外宅”不“将人货财数”的优待规定,不难推知,应主要是指城里的衣冠户。此外乡村百姓宅不算作资产的规定也对衣冠户有利。
    安史之乱后,均田制崩溃,相应的租庸调法也渐被两税法所代替.两税法的基本精神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在收税方式区分出“居者”和“不居者”,“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饶利。”[3](卷118“杨炎传”)两税法加强了对行商的征税力度,但在开始时并未对乡村民与城居民区分收税。但由于两税法与先前租调制以收实物的根本不同是“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随着李唐中后期财政支出对货币需求的加大,两税法实行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加强货币税收的比重.“钱”本属商业领域的东西,让主要以农业为主的乡村农民们用钱来交税,无疑是件困难的事。由此在朝野上下激发矛盾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一矛盾在宪宗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唐会要》卷58“户部尚书”载:
元和五年(810年)二月,户部尚书李仁素准元和四年(809年)五月敕,厘定诸道州府应征留使、留州钱物色目,并带使州合送省钱,便充留州给用等。据诸道申报,除与敕文相当外,或称土宜不同,须重类会起置者。诸州府先配供军钱,回充送省,带使州府。先配送省钱,便留供军,則供军现钱,尽在带使州府,事颇偏併。宜令于管內州,据都征钱数,逐贯均配。其先不征见钱州郡,不在分配限。如坊郭户配见钱须多,乡村户配见钱须少,即但都配定见钱。一州数,任刺史于数内看百姓,稳便处置。其敕文不合减者,即准州所申为定额。如于敕內见钱外辄擅配一钱,及纳物不依送省中估,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节级科贬焉。
 
这条资料也是现在发现的有关“乡村户”和“坊郭户”的最早记载.它明确使用“乡村户”与“坊郭户”的用语,已与开元时期使用“郭内百姓”仅指居住域的含义有了根本不同。  “乡村户”和“坊郭户”巳不仅是城乡居民的代称,其主要含义,更多地反映在其从事职业结构不同的区别上。从两税法加强对商人的征税力度也可看出,商人的力量正在加强.政府在加大对其剥夺的同时.也加大了其合法性,反映了其社会地位的提高,这也与开元时期对商人的歧视形成鲜明对比。从开元时期的“郭内百姓”变为“坊郭户”.并且“坊郭户配见钱须多”变化可知,“坊郭户”已成为城郭内以从事工商业为主的一个职业群体,并且“坊郭户”的群体还在进一步加大。穆宗时规定:“应属诸军、诸使、诸司人等,在村乡及坊市店铺经纪者,宜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到五代末,  “坊郭户”的含义已基本变成城居平民的代称了.试举例以证:(后)晋少帝《收复青州赦文》言;“青州城市居人等,久经围困,颇是凋残,……委本道以食粮赈恤。所有城内屋税,特赦一年。”[6]  (卷119穆宗《登极德音》)(后)周太祖《改定盐麴条法敕》载:  “凡城郭人户系户税盐,并于城内请给。若外县镇郭下户,亦许将所请盐归家供食;……其郭下户或城外有庄田合并户税者,亦本处官预前分说,勿令逐步都请。”[6](卷123)这二例中的“城市居人”和“城郭人户”是指广大城镇平民,他们普遍成为政府的税户的事实不仅反映着“坊郭户”的内涵的扩大,而且还深刻地反映着“坊郭户”不再是一个地域概念,而转化为一个工商业群体的代称。这一点到宋代更为明显。
上述对唐五代时期“乡村户”与“坊郭户”的出现原因及发展情况作了简单论述,它表明唐中后期,特别是两税法颁布以后,随着政府工商业政策的逐渐宽松,随之工商业者的社会处境也不断得到改善,工商业队伍不断得到壮大,这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方式迅速向工商业转化,从而使城市与乡村在经济功能上逐渐发生了分离,城市的政治优越性不断提升,相应的乡村的经济环境日益窘迫,政治地位也随之下降,到宋代城乡之间差距进一步拉大,以致出现了“城乡交相生养”说。

三、“城乡交相生养”
    
    “城乡交相生养说”出自宋哲宗朝的殿中御史孙升之口,其言:  “城郭、乡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