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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与地方关系互动看宋代基层社会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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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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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们彼此联系,互相援引,而且习于以乡里事务为话题。一旦辞官回乡,乡里成为他们生活的中心,以彼此认同的身份、共同的文化为基础,不叙年齿、穷达,结成一个群体,以诗文结社,相互游赏酬唱。更重要的,他们是地方的表率,在推动文艺活动之外,还负有教化的责任,③于是,他们或以个人或藉群体的力量,从事慈善救济、公共建设,推动公益活动或排纷解难,成为乡里长者。史浩、汪大猷、楼钥等人,先后在家乡组织诗社、推动修建学校、乡曲义庄、乡饮酒礼等公共建设和社会公益文化活动,为四明作出重要贡献。④其中像社仓、义役、乡曲义庄等社会救助活动,不仅由士人出面组织,而且有规章与制度性的管理,以及长期的运作,成为地域性的互助团体。这种经由士人间的合作所形成的地方意识,超越个人与家族,其所发挥济世理念的群体意识,正是南宋基层社会的一大特色。 南宋时代乡居士人、官员乃至富人,关怀乡里,除出钱出力,共同推动地方官学乃至书院的兴建外,更积极与地方长官合作,争取书院赐额。书院获得朝廷赐额,表示官方承认其地位,是地方的一项荣誉。宋代书院虽盛,但除北宋初年嵩阳、岳麓、石鼓等书院获朝廷赐额外,鲜见赐额之事。直到朱熹兴建白鹿洞书院,获得朝廷赐额、赐书之后,书院申请赐额成为地方要事。不过,在宁宗之前,宋廷赐额不多,如清湘书院前后费时数十年,到宝庆元年(1224)才获得赐额。⑤理宗一朝书院趋于普遍,赐额数量也加多,其后更将赐额变成荣宠大臣的一种方式。从争取书院赐额的过程中,更能显示地方菁英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⑥ —————————————— ① 柳立言举出因赵鼎受牵连的南宋士人与官员达34人,见《从赵鼎<家训笔录>看南宋浙东的一个士大夫家族》,《第二届国际华学研究会议论文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44—545页。张浚因郦琼兵变被罢,受牵连的党人也不少,见黄宽重:《郦琼兵变与南宋初期的政局》,《南宋军政与文献探索》,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90年,第78—79页。 ② 参见竺沙雅章:《宋代官僚の寄居について》,《东洋史研究》第41卷第1号,1982年。 ③ 邓小南:《北宋苏州的士人家族交游圈》,《国学研究》第3卷,第479—480页. ④ 参见梁庚尧:《豪横与长者:南宋官户与士人居乡的两种形象》,《新史学》第4卷第4期,1993年,第45—93页;黄宽重:《宋代四明士族人际关系网络与社会文化活动》。 ⑤ 程珌:《箔水集》卷7《赐名清湘书院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15页。 ⑥ 如理宗淳祐年间赐参知政事应繇为宗族子弟所建书院为翁州书院,即是一例,见冯福京:《昌国州图经》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页下;参见陈雯怡:《由官学到书院》,第166—170页。 地方权势之家对基层社会的影响,也表现在祠庙制度上。祠庙制度,是由朝廷透过严密的审查程序,利用庙神的灵验,给予赐额、赐号,列入祀典。除了收揽人心之外,也是朝廷利用宗教,将中央的权威延伸到基层,积极介入地方社会,确立中央对地方末端控制的一项政策。据学者研究,唐、五代对祠庙的赐额、赐号并不多,民间祠庙尚得不到朝廷的正式认同。宋神宗以后,祠庙制度有进一步发展,至徽宗时期祠庙赐额的数量激增。徽宗朝祠庙赐封赐额增多的原因之一,显然与地方秩序有关。当宋金联盟灭辽,进而爆发战争时,境内又因花石纲引发江浙地区变乱,在官府无力平定乱事的情况下,地方大族起而组织自卫武力,借着神力凝聚人心,抗拒入侵者,稳定了地方秩序。于是地方豪强乃以神灵庇佑地方有功,通过州县向朝廷请求赐封,藉以保持或提高家族在地方上的影响力。因此徽宗一朝,祠庙赐额数量的加多,既有朝廷增强对地方控制的用意,也体现了地方势力在基层社会滋长的声势。① 此后南宋在庙宇兴建与祠庙赐额的过程中,地方官和地方人士共同完成是主要形式,豪民巨族的作用尤其重要。地方家族在基层社会的宗教活动中,不仅角色重要,而且具有高度的延续性。像福建莆田方氏家族自神宗元丰六年(1083)以来,特别是南宋时期,在祥应庙的赐额和庙宇重修上一直居于主导者地位。②其他地方大族在南宋推动建庙与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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