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汉代的女权
汉代政治文化中心的转移
汉代执法思想中的理性因
汉代北部、西南部边郡经
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试论我国古代吏胥的特殊
论中国古代官制的品位与
汉代的家学
汉代民间的西王母崇拜
汉代的“发兵”制度
最新热门    
 
汉代官、私工商业生产关系问题

时间:2009-7-24 13:52:57  来源:不详
是“贫者”,即贫民。西汉时,采铜铸钱业中普遍大量使用的直接生产者是“细民”。《汉书·食货志》载: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除盗铸令,使民放铸”,贾谊谏曰:

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可止……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

在这一谏词中贾谊指出,“除盗铸令”后发生的“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就会出现“农事弃捐(损)而采铜者日蕃(多),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多五谷不为多”的现象。而如果禁止民人采铜铸钱而由封建国家加以垄断,就会使“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这说明西汉时采铜铸钱业中普遍使用的直接生产者是“细民”。所谓‘‘细民”就是小民或平民,它是“豪民”的对应语.这些人可从事铸钱业,也可从事农业,人身较自由,是一种隶属于封建国家的封建性的生产劳动者。汉武帝时为稳定金融财政,国家垄断铸钱,严厉打击盗铸者。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而自首赦罪的人又达一百多万,不敢自首比自首的还多,“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①这种情况说明从事铸钱业的直接生产者是“民”,而绝非奴隶。

在汉武帝官营盐铁之前,“细民”也是冶铁、煮盐业中普遍大量使用的一种直接生产者。《史记·平准书》云:

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这一记载反映了在汉武帝官营盐铁之前,冶铁、煮盐业中经济关系是一种“浮食奇民”“役利细民”的经济关系。这里的细民如果是主人的奴隶,主人怎样役使都是合的,无所谓“役利”。而这里“浮食奇民”“役利细民”不法行为,遭到了汉政权的严厉指斥和禁止。这种“细民’’当然不会是奴隶。关于“细民,”《盐铁论·未通篇》曾说:“往者军阵数起,用度不足,以訾(资)征赋,常取给贱民……大抵逋赋,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笃责,急刻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这就说明“细民”是须向国家纳赋的有一定私产和人身较自由的贱民,其主要成分应是贫穷农民和小工商业者。《盐铁论》则称汉武帝官营盐铁之前普遍大量地从事盐铁业的直接生产者为“放流人民”。《盐铁论·复古篇》说:

往者(武帝官营盐铁之前)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

楚告诉我们,被称为“豪强大家”的盐铁业主使用的生产劳动者是“放流人民”。他们只是“依倚大家”的一种封建依附人口,并非把自身卖给“大家”作私产或奴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史记·平准书》云:“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

“亡命”西汉时从事铸钱、冶铁、煮盐业生产的一种封建依附入口。《汉书·吴王濞传》载:吴王“招致天下亡命,盗铸钱,东煮海水为盐.”这是把“亡命”用于铸钱、煮盐业的记载。《后汉书·卫飒传》载:建武中,飒为桂阳太守“耒阳县出铁石,他郡民庶,常依因聚会,私为冶铸。遂招亡命,多致奸盗。”这是把“亡命”用于冶铁的记载,虽系东汉初的材料,也反映着西汉的社会状况。根据各注家的解释,“亡命”是一种因犯罪为避祸“脱名籍而逃”的没有户籍的逃亡人口①。“亡命”被主人招致后和主人的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史记·吴王濞传》说:“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余年,以故能使其众”。这说明: (一)吴王濞招致的亡命,他郡国吏可来捕捉,说明“亡命”不归吴王所有,不是他的奴隶。(二)由于吴王濞长期庇护“亡命”,所以收到了,“能使其众”的结果.(三)吴王提供生产资料,让“亡命”从事铸钱、煮盐为其创造财富。在吴楚七国之乱时,还让“亡命”为其当兵打仗。这些情况正说明主人与亡命的关系是一种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的关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