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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时期的茶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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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0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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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个别年月差异,可以肯定,唐德宗建中时,开始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兴元元年(784年),曾下令停止收茶税,④所以,贞元九年开始的茶税,《新唐书》卷9《德宗纪》称为“复税茶”,⑤自此以后,茶税便不再停止征收了。
王禹偁说,元和中开始征收茶税是错了的,但同时存在类似看法的颇有其人。当宋真宗与辅臣讨论茶利时,“王旦等曰:元和国计茶税,岁不过四十万缗”。⑥其实,自德宗 ———————————————— ① 《旧唐书》卷49《食货志》;《唐会要》卷84《杂税》,又卷87《转运盐铁》;《册府元龟》卷493《山泽》; 《资治通鉴)卷234文同。但曾巩《元丰类藁》卷49《茶》,“唐正元初,赵赞兴茶税,而张滂继之,什取其一。”夏竦《文庄集》卷l5《平筦榷奏》,也记有不同说法。 ② 《事物纪原》卷1《榷茶》:“起于唐建中贞元之间,……一云,正元八年.张滂奏收茶税。……一云穆宗时,王涯始榷茶。”记一事,并列三说,作者并无定 ③ 《宋史》卷293《王禹偶传》文同。 ④ 《唐大诏令集》卷5《奉天改兴元元年赦》;《册府元龟》卷89《赦宥》;《旧唐书》卷12<德宗纪》。 ⑤ 《文献通考》卷18《征榷》文同,参看《旧唐书》卷123《王绍传》。 ⑥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6祥符九年(1016年)二月庚辰条.
贞元以来,每年收入四、五十万贯的茶税乃是通常的情况,①元和时的税茶收入并无明确记载,可能也是四、五十万贯。李珏在穆宗初上疏说,“税茶之事,尤出近年”。②这大概是宋人致误之由。但李珏已指明税茶“在贞元中,不得不尔”。按理是不应该有混乱了。
关于榷与税,章如愚把二者加以区分乃是无可厚非的。榷是专卖,早在汉武帝时,已有“初榷酒”的记载,③ 《旧唐书》卷49《食货志》也说,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没有把当时已经存在的税茶称为榷。同书卷17下《文宗纪》:太和九年(835年)十月,王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税, 自涯始也”。王涯建议税茶的一套办法符合汉代以来专卖的涵义。不过,《旧唐书》的记载仍有混乱,“长庆元年(821年),盐铁使王播增茶税”。已称之为茶税,而记反对王播意见的李珏上疏。“今若榷茶加税,颇失人情”,④则又称为榷茶。其他《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所记唐代税茶之事,也将“榷”与“税”二者混用。宋仁宗的诏书说,“唐自建中,始有茶禁”。⑤这是把税茶也视 —————————————— ① 《唐会要》卷84贞元九年之后,“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同书卷87,贞元九年,“是岁得缗四十一万。”《陆宣公集》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五条.“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一 ② 《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③ 《汉书》卷6《武帝纪》。 ④ 《旧唐书》卷173《李珏传》。另外,《册府元龟》卷493《山泽》记王播奏疏,称为“榷茶”。 ⑤ 《宋会要辑稿·食货》卷30之7《茶法杂录》,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诏;《欧阳文忠公全集》卷s6《通商茶法诏》。
为榷了。但曾巩在《元丰类藁》中却把唐代有关茶叶的征税一律称税而无榷茶之名。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的按语中却说,“嗜茶、榷茶皆始于贞元之间”。唐律不见对“榷”的解释。宋代,“诸称禁物者榷物同,称榷货者谓盐、矾、茶、乳香、酒、曲、铜、铅、锡、鍮石,诸违犯禁物,如被盗诈恐喝及因水火致彰露者,并同首原”。①唐代对矿产的政策与赵宋有所不同,对于茶、酒税的政策是大体一致。由此也可窥见。唐宋人对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朝人那样严格讲究了。
唐德宗贞元以后,在“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之处。设置税场,分三等估计,以征收什一税。②自此经顺宗以至宪宗一直沿袭了这种收税办法。元和时,李巽为盐铁使,“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③当时的茶税收入一定不少。各地“州府置茶、盐店收税”,被认为是一种权宜之计,“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物钱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④元和时对茶盐的临加附加税很快便停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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