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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商税和市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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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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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① 《太平御览》卷815《布帛部·锦》引《诸葛亮集》。 ② 《晋书》卷113《苻坚载记附王猛传》。 ③ 《魏书》卷95《徒何·慕容永传》。 ④ 《晋书》卷75《刘惔传》。 ⑤ 《梁书》卷53《良吏·沈瑀传》。 ⑥ 《宋书》卷56《史论》。 市场的粮食布帛会比农民多得多。即使封建政府以田租户调名义征收来的粮食布帛之类,也非堆进库藏就算了事,其间有相当数量也会流向市场的。至少,发给官吏的俸禄便有一部分是如此,又如新陈粮交替时,粮仓中的陈粮同样会流向市场,否则在粮仓附近就不会出现“粟市"①。至于常平仓之类,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贱买贵卖而建立的,只是名义上说为了平抑物价而已。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商品可谓五花八门,品种繁杂,名目极多,难以——涉及,只能较笼统地叙述一些大宗商品和常规商品。 铁、铁制工农具、木制工农具、牛马等应是生产资料中的大宗商品。魏晋南北朝时期,盐、铁基本上由官府垄断,冶铸技术一般不外传,特别是对边缘及深山老林中的少数民族。鉴于分裂割据,战乱不已,也由于法制不够健全,或大地主、达官贵人们横行无忌,法制难以贯彻,民间也有冶炼的。东晋南朝占山护泽中的“冶”,便是地主和达官贵人们的冶炼场所,北方亦无例外。铁及铁制工农具则主要是供应市场。《晋书·石苞传》载,他为小吏时奉令到邺城公干,“事久不决,乃贩铁于邺市”。《南吏·齐本纪·废帝海陵王纪》说:“永明世(483—493年),市里小儿以铁相击地,谓之斗凿”。表明铁是市场上常见的商品。正由于此,嵇康才能借“箕踞而锻”“避世”②和“自给。”③当时铁制器具产量相当大。《梁书·康绚传》说,仅建康二冶沉于浮山堰的铁器,“大则釜鬲,小则鋘锄”便有“数千万斤”。《魏书·食货志》也说:“其铸铁为农器、兵刃,在所有之。”获利也极丰厚,曹操就说:“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④铁器固然有官铸的,也有民制的。刘宋时,益州便是如此,但刘 ———————— ① 《晋书》卷26《食货志》。 ② 《晋书》卷49《嵇康传》。 ③ 《三国志·魏书》卷21《嵇康传》注引《魏氏春秋》。 ④ 《三国志·魏书》卷11《王修传》注引《魏略》。 道济为益州刺吏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买铁器”,结果“商旅吁嗟,百姓咸欲为乱。”①《魏书·赵柔传》载:“后有人与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于市。有从柔买,索绢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贱,与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 ‘与人交易,一言便定,岂可以利动心也。’遂与之。”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牛耕的推广,牛马的需求量在不断扩大。牛马不仅是生产工具,还是当时主要的交通工具,大地主和达官贵人们往往用马车或牛车代步。商旅船只经过浙东运河以及江南河西段破岗渎诸埭时,更多地要靠牛力牵引过埭,这就更增加了牛马的需求量。相对于牛而言,马还是战略物资,需求量会更大一点。吴国远航辽东,西走蜀汉,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获取马匹。边缘地区诸少数民族力求和中原互市,其最主要的商品便是牛马。较大城镇的市集中几乎都有马市进行牛马交易。《三国志·魏书·仓慈传》注引《魏略》载,颜斐为京兆尹时,“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晋书·食货志》载,晋武帝初年,曾以每头三百斛粮食的价格出卖了官牧场上三万五千余头牛。史籍中也常常见到买卖马的记载。《晋书·卻诜传》载其母死后,“不欲车载柩,家贫无以市马,乃……养鸡种蒜,竭其方术。丧过三年,得马八匹,舆柩至家”。《魏书·高崇附子谦之传》载:“孝昌(525—527年)初,(谦之)行河阴(治今河南洛阳东北)令。先是,有人囊盛瓦砾,指作钱物,诈市人马,因逃去。诏令追捕,必得以闻。谦之乃伪枷一囚立于马市,宣言是前诈市马贼,今欲刑之。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议者。有二人相见忻然曰:‘无复忧矣。’执送按问,具伏盗马,徒党悉获。”《周书·裴侠传》载,封建政府规定郡守有权役使30个渔猎夫及其他丁夫30个。但裴侠不要他们服役,要他们缴纳“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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