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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小农家庭的规模的及其变化机制——围绕“五口之家”的讨论

时间:2009-7-24 13:53:27  来源:不详
 

 

我们对郑里廪簿和居延汉简有关家庭材料所作的统计,是否能够大致反映秦汉(主要是西汉)农民家庭的一般情况,从而具有某种普遍意义?还需要与文献的有关记载相参照。

我国古代史籍中的主角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没有为一般农民作传的。但有三种情形例外:一是战国秦汉以后打破了殭死的等级制度,农民或平民中某些人也有可能爬上帝王将相的位置,他们的传记中保留了一些贫贱时的资料;二是春秋战国以后,士庶合流,士农结合的耕读之家成为农民中的一个特殊阶层,其中独行隐逸之士往往为史家所称道;3、曾经“惊天动地”的农民起义领袖也会被作为“反逆”载入史册。以上这些记述有时也包含了古代农民家庭的材料。循着这一思路,我们从汉代文献中检得有关秦汉农民家庭的资料15则,列为表4。

 

 

[1] 《史记·楚王世家》载:“高祖兄弟四人(按:刘伯、刘仲、刘季——邦、刘交),长兄伯,伯早卒。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佯为羹尽……”据此,刘邦兄弟没有分家前家庭人口可以达到六口。但刘邦成年以后应已分家。理由有二:一、“过”者,访也。如果当时刘邦和他的嫂子没有分家析产,应言“归”,而不应言“过”;而且嫂子也不至于对小叔来“蹭饭”如此反感。二、《汉书·高帝纪》载,刘邦当了皇帝后曾“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如果当时刘邦和他的哥哥没有分家析产,太公应该比较他们兄弟的勤惰贤愚,而不是比较他们“治产业”的能力。他们是什么时候分家的?从《楚元王世家》看,分家时刘邦应该尚未结婚,而当时太公似乎并不与刘邦的巨嫂同居共食。又据《汉书·楚元王传》,老四(刘交)是同父异母少弟,估计太公的第一个妻子刘媪生下刘邦不久即去世,太公又续娶一妻,生下刘交。若此估计不错,则可推测刘家是在老大(刘伯)娶妻时分家,伯、仲、季均自立门户,太公夫妇(太公与刘交生母)则与小儿子刘交同居共食。分家后,老大发展为三口的核心家庭(刘伯死后为两口),老二刘仲也可能发展为三口之家(刘仲有子濞,后封吴王),刘邦发展为四口之家,太公夫妇与小儿子亦组成三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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