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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小农家庭的规模的及其变化机制——围绕“五口之家”的讨论

时间:2009-7-24 13:53:27  来源:不详
从“独与兄伯居”看,陈平兄弟当不止二人。这时似乎父母已亡,兄弟分家析产,30亩田可能就是分给陈平的产业,他大概是少弟,又好读书而不事生产,所以“独与兄伯居”。这是陈平未婚时的情形。婚后如何,史无明言,按当时的习俗,应该分家。有人将此材料视为汉代存在兄弟同居家庭(联合家庭)的证据,不妥。

[3] 扬雄的祖上扬季在西汉初曾官至庐江太守,从扬季到扬雄大约130年至150年之间,五代,每代约25—30年。扬雄育子时其父大概50—60岁,父母可能还健在,故推测扬雄夫妇与其父母、独子组成为典型的五口主干家庭。

[4] 在《汉书·贡禹传》的记述中,贡禹提到其妻子,而没有提到其父母,父母大概已经去世。又贡禹死后皇帝“以其子为郎,官至东郡都尉”,表明贡禹只有一子。故断为三口之家。

[5] 从这些记载看,高凤兄弟是分了家的,高凤是一个大约三口的核心家庭,其寡嫂和孤兄子则组成另一个残缺的核心家庭。

[6] 《后汉书》载姜诗所居称“比落”,谓其夫妇力作供母,其妻昼夜纺织,应该是一户耕织结合的农民。姜诗家包括姜诗夫妻、其母、其子,共四口,组成一个残缺的主干家庭。

[7] 从有关记述看,倪萌与其兄也是分了家的,原来都是三口的核心家庭,其兄死后,萌收养兄子,成为四口的扩大核心家庭。

[8] 上述记载表明朱买臣是一个贫民。但《太平御览》卷十引《邹子》说:“朱买臣孜孜脩学,不知雨之流麦。”若此说可靠,则朱买臣还是一个农民。

 

在上表15例中,以家庭人数计,5口者1家,占总数的6.7%,3—4口者9家,占总数的60.0%,2口者5家,占总数的33.3%;2—4口者占总数的93.3%。若将表中“3—4”口之家均按4口算,15户共48人,平均每户3.2人。以家庭类型计,各类核心家庭11户,占总数的73.3%,各类主干家庭4户,占总数的26.7%。这一统计结果与关于居延戍卒家庭的统计是高度一致的。[1]



[1] 居延汉简与汉代文献所载各类农民家庭比例的对比见下表:

 

 

2—4口家庭

5口以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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