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核心家庭
从郑里廪簿、居延汉简和有关文献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西汉农民家庭规模和结构不同于战国时期的两大特点。
其一,农民家庭规模更为细小。
居延汉简所载戍卒家庭平均每户3.25人,可能是偏低的。调往边郡戍守者自然以青壮年为多,他们未必都携带年迈的父母,居延地区比较艰苦的环境和生活,也会降低戍卒的平均寿命[1]。不过,汉代文献所载农民家庭15例平均每户也是3.2人。说明这些数据即使偏低也不至于偏离实际太远。凤凰山10号汉墓郑里廪簿所载农民家庭平均每户4.58人。也低于每户平均5人,没有理由认为这一数据也是偏低的。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汉成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每户平均为4.67口,与郑里廪簿的数据非常接近。这是西汉晚期的情况。论者以当时绝大多数人口为农民为理由,认为这一数据大致反映当时农民家庭的规模;又大概根据“四舍五入”的算数规则,论定这与“五口之家”的说法是吻合的。但我认为,由于存在着家庭规模的地区间和阶层间的不平衡,当时农民家庭的平均规模不但低于5口,而且低于4.67口这一数据。首先是地区间的不平衡,如当时新开发区交趾的户均人口为6.37,荆州的户均人口为5.38[2];其次是阶层的不平衡,地主、商人、官僚、贵族等富裕阶层的家庭规模远大于一般农民和平民,这些因素都会把整体的户均人口数字拉高。如果把上文有关材料作综合的考察,西汉农民家庭的户均人口肯定低于5,可能在4.5上下,甚至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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