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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族試論(1)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五十餘年後,漢武帝建元元年詔曰:

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蛊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内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漠書·武帝紀》) 

此令關係平民,年逾九十的老者,其子或孫免除徭役,以奉養父祖,不再像從前“孝心闕焉”。孝心有闕可能指分居而言。九十上壽,没有幾人能及,所以這條法令對家庭結構的作用也微乎其微。

    傳陶潛著《群輔録》曰:

    重合令子舆(居宋里)操陽令子羽(居東觀里)東海太守子仲(居宜唐里)兗州刺史子明(居西南里)潁陽令子良(居遂與里)

右郡决曹掾汝南周燕少卿之五子號曰“五龍”,各居一里,子孫並以儒素退讓為業,天下著姓。見周氏譜及《汝南先賢傳》。[50] 

按《群輔録》編纂次序,周燕當是西漢中晚期之人,五子非縣令、郡太守就是州刺史,“天子著姓”,又崇尚儒業,仍然“各居一里”,不同居的。

西漢家庭兄弟分異,固如上文所論;東漢社會風氣逐漸改變,惟據史籍所載事例,兄弟仍以分異為常,不可能有父母與兩個以上已婚子女同居的事。東漢有“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收在宋朝洪适编撰的《隸釋》卷一五中。碑文殘闕漫漶,不能完全通讀,大意說徐氏生於元初(114~119)年問,永壽元年(155)嫁給吏掾金季本。養一男曰恭,早卒,故“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弱冠仕”。廣延也不幸早世。今考徐氏來歸金季本,最少三十六歲,季本任職吏掾,不會這麽晚婚,徐氏應是續弦或再娶。季本前妻有子,名曰雍直。碑文說:

季本平生素以奴婢田地分與季子雍直,各有丘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0]  《群輔録》收入馬俊良輯《龍威秘書》第1集第1册,頁10;亦參見牧野巽《漢代における家族の大きさ》,《漢學會雜誌》第3卷第1號(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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