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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族試論(1)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始高祖微時,嘗辟事,時時與賓客過巨嫂食。嫂厭叔,叔與客來,嫂詳(佯)為羹盡,櫟釜,賓客以故去。已而視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 

劉邦經常犯法,官吏追捕,不敢回家,往大嫂求食,大嫂厭煩,終於拒绝招待。他們分明是兩家,别居異財。《史記·高祖本紀》記載未央宫落成,高祖在前殿置酒,宴享諸侯群臣,給太上皇敬酒,說:

始大人常以臣無赖,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劉邦和二哥家產分開,也不可能同屬於一個家庭。此外,《史記》和《漢書》都收録老父看相的故事,“吕后與兩子居田中耨”,應是核心家庭的經濟形態,與伯叔兄弟無關。劉邦的史料適足以證明,像他這種地方性豪傑的家庭結構與戍卒、貧農並無大異,“漢型家庭”在漢代是有高度代表性的。

漢文帝時賈誼上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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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漢書·楚元王傳》曰:“高祖同父少弟也。”師古曰:“言同父,知其異母。”但《史記·楚元王世家》卻說:“高祖之同母少弟。”《集解》引徐廣曰:“一作‘父’。”《索暱》從《漢書》及顏師古注。

[47]  親戚,父母兄弟也。《左傳·昭公二十年》:伍尚謂其弟員曰:“爾適吳,我將歸死。吾知不逮,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韓詩外傳》七:“曾子親戚既没,欲孝無從。又《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杜註:“廣封其兄弟。”

 

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赘。借父擾鉏,慮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誶語。……曩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漠矣。然其遺風餘俗,猶尚未改。(《漢書·賈誼傳》) 

結婚成家之後便不與父母同居共財,父子各為獨立的家庭,在漢初大概頗為普遍,與周制不合,故賈誼陳論政事特加批判,慨歎“俗流失,世壞敗,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於耳目,以為是適然耳”。《漢書·地理志》叙述各地風土民情,河内是“薄恩禮,好生分”;穎川“貪遴(吝)、争訟、生分。”顏師古注云:“生分,謂父母在而昆弟不同財產。”王先謙《補註》不從,以為生分“蓋夫婦乖異”。顏氏以唐人觀念解釋漢代歷史,固然不對;王氏夫婦乖異之解他自己不敢肯定,事實上亦難證明。根據賈誼的批評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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