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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族試論(1)

时间:2009-7-24 13:54: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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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李悝、鼂錯謂五口之家,見《漢書·食貨志》。杜佑《通典·食貸》“丁中”條曰:“歷代户口多不過五,少不减三。”(卷七)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曰:“西漢户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户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户口率以十户為五十二口,唐人户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户為五十八口有奇。”(卷一七,甲集)

[25]  雷海宗《中國的家庭制度》,《清華大學社會科學》2卷4期(1937)。按,該文所謂的家族大多指家庭。

[26]  漢平帝元始二年統計郡國每户平均口敷,低於3.50口者八,低於4.00口者二十一,高於6,00口者十。最高交队郡,8.07口,最低梁國,2.76口。唐玄宗天寶十四年天下十道户口平均數,河北道高達6.88口,嶺南道則只有2.35口。再就州府考察,户口最多的四十二州中,貝州最高,8.35口;婺州則只有4.89口。北宋徽宗崇寧年間各州府的户口平均數,保州8.38口,太原府7.99口,另一方面則有濬州之1.00口,可見任何時代的每户平均口數各地方有相當大的軒輊。參見牧墅巽《漢代における家庭の大きさ》,《漢代の家族形態》(收入《支那家族研究》,生活社,1944),黄盛璋《唐代户口的分佈與變遷》(《歷史研究》1980年第6期),袁震《宋代户口》(《歷史研究》1957年第3期)。

 

    (一)“漢型”家庭結構

    周代庶民家庭人口多寡,史無確證,按儒家傳述的井田制度,一般認為五口。《公羊傳》、《穀梁傳》宣公十五年何休、范寧注都說受田百畝以養五口,戰國初期李悝檢討當時的農产收支,也以一家五口來估計。五口包括那些人呢?何休、范寧皆以為“父母妻子”。但一對夫婦如果父母健在,只能有一個子女,如果父母一存一殁,只能有兩個子女,才符合五口之數,可見五口之數包含祖孫三代已經不易,更難以包括受田者的弟妹。

《孟子》另有一說,是“八口之家”(《梁惠王上》)。他勸國君行仁政,使壯者“人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否,則“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根據《孟子》,庶民之家不但上有父母,下有妻子,中間還有兄弟。當時蘇秦也說:“臨菑之中七萬户,不下户三男子,不待發於遠縣,而臨茁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一户最少能出三名壯丁,五口家庭绝對辦不到,非兄弟同居不可。這樣的家庭五口不足數,八口也不算大。[27]這顯示戰國以前的農家頗多三代同居,而且兄弟不分家的情形,井田制度正夫之外尚有餘夫,亦受田,[28]當是這種家庭結構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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