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是王烈以其高洁的品行而影响他人,使人有弃恶从善的举动,《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传·王烈传》云: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王烈是想通过人人所具有的“耻恶之心”以激励他人改过,也确实起到了作用。又有汝南项人蔡衍,“少明经讲授,以礼让化乡里。乡里有争讼者,辄诣衍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3](《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传·蔡衍传》)蔡衍以礼让教化乡里,使社会风气朝好的方向转化。当时的文人对于乡邻之间恶俗的鞭挞也对社会复苏的转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论衡》卷二十《须颂篇第六十》云:
扬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千万,愿载於书。子云不听。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班叔皮续《太史公书》,载乡里人以为恶戒。邪人枉道,绳墨所弹,安得避讳?是故子云不为财劝,叔皮不为恩挠。文人之笔,独已公矣!
在邻里之间为富不仁,使封建的仁人志士感觉到予以重视的必要性,因而在史书中对此予以鞭挞。
三、邻里关系中不和谐现象
如果说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是邻里关系主流的话,那么邻里之间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而相互欺压的事情也不时见之于史籍的记载,这其中有以强凌弱、以势欺人者,有相互争斗而兵刃相见者,还有特行孤傲而不愿与乡邻来往者等等。
邻里之间相互侮辱、彼此争斗的事情时有发生。会稽人严助因受到汉武帝的重视,“侍燕从容”,汉武帝询问他居乡里时的情况,严助对曰:“家贫,为友婿富人所辱。”邻里之间强势欺压弱势的现象给严助留下了深刻印象,使他深感整顿故乡风俗的必要,所以当汉武帝“上问所欲,对愿为会稽太守。”严助任会稽太守有数年之久,对整顿故乡风俗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2](《汉书》卷六十四上《严助传》)压迫邻里有时会受到官府的惩罚,汉武帝时淮阳阳夏人黄霸,“以豪桀役使徙云陵。”师古曰:“身为豪桀而役使乡里人也。”[2](《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黄霸传》)出身于豪强家族反而役使乡邻,所以受到迁徙云陵的处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财产争夺是邻里之间相互反目为仇的重要原因。《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传·高凤传》记载,其“邻里有争财者,持兵而斗”,高凤前往劝解,但邻里仍然争斗不休,高凤就“脱巾叩头”说:“仁义逊让,奈何弃之。”在高凤的劝解下,“于是争者怀感,投兵谢罪。”汉安帝朝,因为灾祸流行,民众起而造反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陈忠在所上的奏疏中指出:“邻舍比里,共相压迮”的现象层出不穷。[3](《后汉书》卷四十六《陈宠传附子忠传》)
如果某人不知趣地在邻里之间夸富,则会引起他人的反感,甚而因此受到舆论的指责或者皇帝的批评。杨仆在平定南越时作战有功,然而他居功自傲,汉武帝打算在东越反叛时请他平叛,指出他的五条罪过,其中第三条是:“士卒暴露连岁,为朝会不置酒,将军不念其勤劳,而造佞巧,请乘传行塞,因用归家,怀银黄,垂三组,夸乡里,是三过也。”[2](《汉书》卷九十《酷吏传·杨仆传》)马援南征侧贰归来,被封为新息侯,食邑三千户,“援乃击牛酾酒,劳飨军士,他自豪地对属下说:‘吾从弟少游常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泽车,御款段马,为郡掾史,守坟墓,乡里称善人,斯可矣。致求盈余,但自苦耳。’”[3](《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传》)史书援引马援的事迹并非是对他的赞美,而是将他的前后行为和其从弟的想法相互比较,一方面显示了以其从弟为代表的普通人的想法,另一方面则暴露了马援的狂妄自大。
在邻里关系中因为种种原因所造成的不愉快现象时有发生。《后汉书》卷二十八《冯衍传》载冯衍曰:“记有之,人有挑其邻人之妻者,挑其长者,长者詈之,挑其少者,少者报之,后其夫死而取其长者。或谓之曰:‘夫非骂尔者邪?’曰:‘在人欲其报我,在我欲其骂人也。’”邻里之间存在着挑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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