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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占婚嫁文书与唐五代的占婚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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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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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公、户、灶、爵、姑、寡、路阳、富 (本文书)
翁、第、灶、厨、妇、夫、姑、 堂 (S.P6)
翁、第、灶、妇、姑、夫、厨、 堂 (《协纪辨方书》) 比较可知,第一,本文书内容的撰写时代一定早于S.P6即唐乾符四年(877)。第二,此种“嫁娶周堂”法应该基本定型于唐代末期。第三、三者的共同点是遇见厨、灶、第(户)等“吉”,而遇见翁、姑、夫、妇则“凶”,用《协纪辨方书》编者的话说这实在是“殊为非礼”,所以这种“嫁娶周堂”法被说成是“术士捏造”,是“陋说之害理也”。不过,尽管是“术士捏造”,看来也流行了千年之久,只是其中八种名称的变化很有些耐人寻味。 文书最后引吕才的话,说用这些方法择日嫁娶,五次中有三次“吉”就可以行事了。要想回回都“吉”,那是不大可能的。由于本件文书引用了吕才的话,因此可证其撰写年代当在吕才之后。因此这也是一件可明确知道编写于初唐以后、乾符四年(877)以前的占婚嫁文书,所以也很值得重视。
三、S.2729V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夫妻相法等 文书前为《太史杂占历》等,本段存21行。 1凡欲嫁娶者,皆用阴阳日时大吉利。朱雀日嫁娶者,不出其年必 2破夫家,二、三人死,遭火,大逢县官事。白虎头日嫁娶者,夫妻保富贵,多子孙, 3无别离,易?供养尽,大吉。白虎胁[12]日嫁娶者,夫妻贵,安稳,宜子孙,五男二 4女,甚吉。白虎足日嫁娶〔者〕,得二子力,不容?他方,不还,客死亡。玄武日嫁娶者 5无子[13],其年嫁妻,死别离,大凶。青龙头日嫁娶者,忧形论,系牢狱,死者孤 6独。青龙胁日嫁娶者,少子孙,不宜夫主,多疾病,夫死凶[14]……(以下7行为占“生子”的吉凶,与本文无关,不录——笔者注) 13……一日朱雀,二日白虎头,三日白虎胁,四日白 14虎足,五日玄武,六日青龙头,七日青龙胁,八日青龙足,九日朱雀 15十日白虎头,十一日白虎胁,十二日白虎口(足?),十三日玄武,十四日青龙头 16十五日青龙胁,十六日青龙头(足?),十七日朱雀,十八日白虎头,十九日白虎胁 17廿日白虎足,廿一日玄武,廿二日青龙头,廿三日青龙胁,廿四日青龙足,廿五日朱雀 18廿六日白虎头,廿七日白虎胁,廿八日白虎足,廿九日玄武,卅日青龙头。 19夫妻相法:夫木女火,六百万石;夫木女土,凶;夫木女金,病凶;夫土女火,九千万 20石;夫水女土,大凶;夫水女木,生七人,千万〔石?〕,大吉;夫木女木,大凶;夫火女土,生口人, 21千万〔石?〕,大吉。 大蕃国庚辰年五月廿三日沙州口〔 此件文书抄写的时间应是公元800年[15],相当与唐德宗贞元十六年。在占婚嫁方面文书有二个内容:一是用朱雀日,白虎头、胁、足日,玄武日,青龙头、胁、足日来选择嫁娶的吉凶,并将一个月的三十日分配在这四神日上。关于这一方法,我们将结合下件文书一并讨论。 文书的另一内容是用夫妻的五行来占断他们相配后的吉凶如何,但所说很不完全,大概只有“夫木”的四种情况说全了。按以生人的干支定五行,然后以其间的相生相克来占断吉凶,是当时比较流行的占婚嫁术。但是如何定夫妇的五行,可能有二种方法。一是用天干定。《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阴阳书》一卷,其中有“五行嫁娶之法”一段,出自《春秋左传》昭九年和昭十七年孔颖达正义。其文曰:“五行妃合之说:甲乙木也,丙丁火也,戊己土也,庚辛金也,壬癸水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畏金,以乙为庚妃也;金畏火,以辛为丙妃也;火畏水,以丁为壬妃也;水畏土,以癸为戊妃也;土畏木,以己为甲妃也”。这里所谓的“嫁娶之法”可能只指五行之间的关系,与实际的嫁娶并无什么关系,但其中的五行相配则可能为占婚嫁术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依据。另一种方法可能是用六十甲子纳音定,参看下面的第五件文书。 四、P.3288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 此件文书与上件文书极相似。前面也是《太史杂占历》。本段仅存10行,与占婚嫁相关的7行与上述S.2729V的前6行文字几乎完全相同。但是本段文书中没有将一月三十日分配给四神的文字,而是在四神日的旁边分别注出了日期,比如在朱雀日旁注有“一日、十七日”,在白虎头日旁注有“二日、十八日”。这些日期与上述文书中的四神日期一样,但并不完全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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