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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富农问题的历史考察

时间:2009-7-24 13:56:02  来源:不详
    显然,从历史的和词源的角度考察的结果说明,富农在开始出现于俄国农村社会时,并不是农村资产阶级的代表,而是在资本主义关系之前农村的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代表,他们与农业生产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当时作为表达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用语是“富裕农民”或“殷实农民”。例如,列宁在他的名著《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就做了这样的区分。列宁在讲到前资本主义的农村社会集团——高利贷盘剥者时,使用的是“富农”一词,而在讲到农村资本主义成分(农村资产阶级)时,则使用了“富裕农民”或“殷实农民”,并指出他们进行商业性的农业经营。 
    这两个农村的社会集团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列宁在批判民粹派的流行观点时谈到了这个问题。民粹派认为,富农和殷实农民是彼此毫无联系的相互对立的两种现象,而依列宁看来,富家和富裕农民是同一经济现象的两种形式。列宁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关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论述做出这种论断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1)不管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或者是工业资本(即投入生产的资本,不论是农业生产或工业生产都一样),都是一种经济现象,它可以概括成一个一般公式,即购买商品是为了出卖它并带来利润;(2)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在历史上总是先于工业资本而形成的,并且在逻辑上是工业资本形成的必然条件。可是不论商业资本或高利贷资本,其本身都还不能构成产生工业资本(即资本主义生产)的足够的条件。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对旧的生产方式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作用,但是至于这种瓦解的过程结果怎样,即以哪种新的生产方式来代替旧的生产方式,则取决于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3)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独立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程度成反比,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愈发展,工业资本(=资本主义生产)就愈不发展,反过来亦如此。 
    从这个理论出发分析十月革命前俄国农村的状况,可以认为:(1)富农(кулак)代表了先于资本主义生产而形成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而富裕农民则代表了工业资本,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富农的产生,曾经对中世纪式的俄国农村生产方式起了破坏作用,而富裕农民又是在这个基础上出现的。(2)在俄国农村资本主义关系已经有了相当发展的条件下,富农和富裕农民都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同时,由于富裕农民有时也把资本投入商业和借贷,而有的富农也兼营土地,使得富农与富裕农民有趋向一致的倾向。但是,(3)总的说来,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明显的,特别是它们各自的独立发展,对于资本主义关系的作用是不同的,富裕农民的资本投入生产的规模受到高利贷和商业的限制。从这个角度说,富裕农民促进了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富农则阻碍了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富裕农民加速着农村阶级分化,富农则延缓着农村阶级分化。(4)如果说到俄国农村的阶级力量对比,应该说富裕农民代表着当时农业生产向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向,而富农仍在经济上占有优势,因此,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尽管着重分析的是农村资产阶级——富裕农民,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补充说:“我们在上面说到农民资产阶级是现代农村的主人时,已经抽掉了盘剥、高利贷、工役制等等这些阻碍分化的因素。实际上,现代农村的真正主人,常常不是农村资产阶级,而是农村的高利贷者和邻近的土地占有者。” 
    这是十月革命前富农和富裕农民的情况。十月革命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是第二次土地革命期间剥夺富农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这时谈到的富农一般都把富裕农民包括在内了。 
    1918年夏开始了以贫农委员会运动为标志的农村十月革命,斗争的对象已经从地主转到富农(包括富裕农民)身上。首先是剥夺了富农和富裕农民多余的土地。据一般说法,在第一次贫农委员会期间,没收了富农的5000万俄亩土地。 这一运动的结果使土地占有趋向平均化。富农户在革命前占农户总数的20%,而占农民土地总额的40%,贫、中农占农户的80%,而占农民土地的60%。革命后,96%的贫、中农占有农民土地的94.5%,4%的富农占有农民土地的5.5%。 据俄罗斯联邦51省的调查材料,占有13—25俄亩土地的农户只有1.7%,占有25俄亩以上土地的农户仅有0.3%,其中一部分还不具有剥削性质。 
    贫农委员会期间不仅剥夺了富农和富裕农民的土地,还没收了他们多余的农具、耕畜和其它大部分多余财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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