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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起点:《钦定宪法大纲》

时间:2009-7-24 13:57:10  来源:不详
正式的君主立宪整体更为可行,对日本的立宪君主制表示出很大兴趣,于是再派达寿等人到日本专程考察。考察的结果是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诏示天下,表明对宪政的态度。第二天宣布改革官制,派载泽等14人编纂改革方案,由奕匡、瞿鸿玑、孙家鼐总司核定。同月6日,编制馆成立,开始准备从政府机构上开始改革。7月13日,清廷布诏,宣示实行预备立宪。并解释搞预备立宪是因为“立宪之事,既如是繁重,而程度之能及与否,又在难必之数,则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矣”,认为中国民智未启,不可贸然立宪,否则过于性急,易于造成大乱。清政府的这一决定是中国近百年宪政史上第一个有价值但也充满了残缺、讹误的思想表现。  慈禧对立宪并无太深的成见,慈禧此时最关心的是四件事:“一曰君权不可侵损;二曰服制不可更改;三曰辫发不准剃;四曰典礼不可废。”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诏“仿行宪政”,诏书的要点有三:第一及时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百年有道之基;第二,因目前百废待兴,民智未开,故须改革官制以除积弊,广兴教育以启民知,厘财备武,以资立宪之基;第三,待预备工作初具规模,再为妥议立宪之期,期限长短俟机而定。十一月,颁禁烟章程,严禁鸦片; 1907年,七月,下诏满汉平等;八月,筹立资政院以为议院基础;九月,新修刑律草案,命各省筹设咨议局,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      
  
    B:民间与地方
    1904年,张謇和张之洞的幕僚赵凤昌印制了日本明治宪法的译本给慈禧,据说慈禧表示赞同。1906年,清廷向国内外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同时,张謇在上海发起成立由郑孝胥任会长的预备立宪公会;上谕公布后,立宪派和绅商学子认为:“以五千年相沿袭之政体,不待人民之请求,一跃而有立宪之希望,虽曰预备亦环球各未有之美矣”,(《论实行立宪不定期之善》《南方报》一九0六年九月四日。)他们“奔走相庆,破涕为笑”,莫不“额手相庆曰:中国立宪矣,转弱为强,萌芽于此”,与欢呼的同时,全国的许多地方召开了庆祝会,四处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热烈庆贺,首都北京最先行动,九月五日,商务印书馆、公慎书局、江西学堂以及一些报馆,阅报社,就开始高悬国旗庆贺,十一月二十五日这一天(农历十月十日)是慈禧寿诞,北京各学堂万余人还齐集京师大学堂,举行了庆贺典礼。另外,在天津、江苏、南京、无锡、常州、杨州、镇江、松江等地都举行了立宪庆贺会。
    十二月,华侨集资修筑潮汕铁路。是岁绅民立宪运动,风起云涌:上海立宪公会、湖北宪政准备会、湖南宪法政分会、广东粤尚自治会、贵州的宪政预备会和自治学社等先后成立。1907年,梁启超在日本听到消息后,也成立政闻社,研究各国宪政模式,为以后的参与做准备;杨度在东京组织以拥护朝廷的人为主要成员的宪政讲习会。“除上述三个为君主立宪做准备的研究团体之外。从民间反应来看,这些以地方绅商为主体的新兴政治干预群体的积极性是相当可观的,对政府提出的“预备立宪”的的宣示的回应也是及时的,态度是积极的、认可的,也是认真的。..... 1907年秋,宪政讲习会向政府呈递请愿书,要求速开国会。各省闻风响应,政府迫于舆论压力,1908年8月,一面以“明图煽动,扰乱治安”为罪名查禁政闻社,一面公布由宪政编查馆编写的《宪法大纲》,并宣布以9年为预备期限,承诺在“光绪四十二年”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同时宣布,在第一年内各省成立咨议局,为资政院的成立做准备。1909 年12月,奉天、吉林、直隶、江苏、湖南等16省的咨议局代表在上海聚会,以直隶咨议局骨干孙洪伊为代表第二次进京请援,要求速开国会。1910年1月,清政府收到请愿书,1月13日发布上谕称“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划一”为由拒绝请求。6月16日,请援团第二次上述请求,清廷仍然拒绝松口。10月,参加请愿的人数急剧增加,规模扩大,不少省份出现游行请愿行动,蜻蜓迫于压力,应承于“宣统五年”开国会。一部分请愿者对这个结果仍然不满意,继续扩大活动,要求立即开国会,政府恼羞成怒,强行镇压了这次的请愿行动。之后,政府在1911年5月抛出“皇族内阁”,政治形势恶化。
    4、《仿行立宪上谕》
    1906年9月1日,慈禧公布《仿行立宪上谕》
  “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漠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着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陆险,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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