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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起点:《钦定宪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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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7: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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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宪背景(史) 晚清历经咸同之际的外衅内乱(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捻军),经济基础受到了极度大摧残,国内国际关系尚未理顺,就先后发生了与列强争夺越南的中法战争和争夺朝鲜的中日战争,清朝大败,割地赔款,元气大伤。在这样的国情下,激进改革派发起了戊戌变法,(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对光绪皇帝感到失望,她立即决定废掉光绪皇帝,从皇族中另选一个人代替他。消息传出以后,地方大员们纷纷向朝廷上奏反对,外国舆论也表示不支持,国内舆论也大多反对。上海商人经元善以上海全体商人的名义上奏极力反对,是为资产阶级第一次自发干预政治的行动。这一行动表明,商人的社会地位已经上升,不再甘于被忽视,他们要求参与政治决策过程,而这正是宪政成熟的基础。)不久,就发生了席卷北方的义和团暴乱,清廷处置失当,纵容乱民对外国侨民、外交官、传教士和本国教民大开杀戒,最终导致国际联军干涉,清廷再次遭受外交上的重大失败。而在义和团运动中发生的东南互保,反映了地方督抚与清廷的离心倾向已呈表面化。1905年清廷下决心变法,就是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大背景下进行的。 1、“新政”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戊戌变法”失败后仅仅两年,即1901年初,被八国联军炮火赶到西安“西狩”途中的慈禧太后,于1月29日发布了第一道变法上谕,其中道:“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着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已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在内外压力之下,连慈禧本人也意识到,不改革中国没有出路。为挽救王朝危亡,化解内外危机,两年前血腥镇压“百日维新”的慈禧太后,不得不推行。“新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练兵:裁汰制兵练勇,编练新式陆军; 筹饷:振兴商务,奖励实业,谋求解救财政危机; 育才:废科举、办学堂、派留学生。 此次的清末“新政”,持续了整整10年,直至辛亥革命爆发。 令人感到讽刺和遗憾的是,辛亥革命之前的这10年,却是近百余年中国历史上公民自由度提高最快的时期之一,具体表现在: (一)一般民众的经济自由度大为提高; (二)现代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三)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逐步确立,民主政制初见端倪。
2、改定官制 预备立宪的工作也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 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关于官制改革与‘,预备立宪”的关系,在清廷关于立宪的“上谕”中这样说过,“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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