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上造成了很大混乱。建国后l7 年形成的大量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成就被否定,很多马克思主义原理被当作修正主义批判,造成了是非混淆。生产活动对于人类历史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被当作“唯生产力论”加以批判。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改善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政策和措施被作为“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批判。
(2)党、政府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机构被搞乱了。“文化大革命”中,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普遍被冲击、改组,各级党和政权机构陷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党员一度停止了组织生活,各种群众团体也停止了活动。干部队伍和群众队伍被分成各种派别,互相对立。
(3)社会生活和正常的秩序被搞乱。宪法、法律、党章成了一纸空文。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基层干部、劳动模范、各界群众,可以任意被批、被斗、被抓、被整;党纪、政纪、军纪被废弛,规章制度被抛到一边,武斗不止,派仗不停,打、砸、抢成风;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遭到了很大破坏,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陷于极不正常的状态。
(4)国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文化大革命”对社会生产是一个极大的破坏。l0年中仅国民收入就损失了5000亿元,这相当于建国后30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80%。人民生活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我国与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5)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受到极大破坏。“文化大革命”搞大革文化命,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遭受浩劫。大批专家、教授、科学家、文学艺术家受到迫害。教育、科技事业处于混乱和停滞状态,使我国与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大。以上情况表明,“文化大革命”确实是一场灾难。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
然而,近年来社会上和学术界有人认为对“文化大革命”不应彻底否定。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这是因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指的是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理论、路线、方法及其实践,而不是说要否定这10年间发生的一切。要把“文化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10年区分开来。这10年中,党、政府和人民群众除了进行“文化大革命”外,还进行了维持人类生存最基本需要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这些活动虽然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但它毕竟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况且在“文化大革命”中从领导人到基层群众自始至终存在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和怀疑的倾向。这使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一些科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l0年间,工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7.1%,虽大大低于1952年至l966年平均每年增长10%的速度,但总是在向上增长。科技方面,l967年6月爆炸了我国第一颗氢弹,l970年4月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71年9月核潜艇建成并试航成功,l975年11 月我国成为继美国、苏联之后第三个具备回收卫星的国家。此外,科技工作者逐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一种具有生物活力的蛋白质——结晶胰岛素,首次在世界上培育成功强优势的杂交水稻——籼型杂交水稻等等。
此外,如何认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作为发动和领导者应负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他追求一种理想的完美的社会主义,认为是在开辟一条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但他却严重地脱离了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论断做出错误的理解。他虽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也制止和纠正过一些具体错误,保护过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使一些负责干部重新回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他领导了粉碎林彪集团的斗争,对江青、张春桥等人也进行过重要的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这些对后来顺利粉碎“四人帮”起了重要作用。在他的晚年仍然十分警觉地维护我国的安全,顶住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在他的领导下,开始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实现了中日关系正常化,坚决支持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这为以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
我们今天研究“文化大革命”重要的目的在于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文化大革命”的一切告诉我们,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走到了尽头。“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实际上是把传统社会主义和“左”的错误的各个方面一览无余地暴露出来,并“史无前例”地将其走到了极端,这样,才促使我们必须反省自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另辟新路。邓小平曾说过一段精辟的话:“文化大革命”“看起来是坏事,但归根结底也是好事,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毛主席经常讲坏事转化为好事。善于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提出一些改革措施,从政治上、经济上改变我们的面貌,这样坏事就变成了好事。为什么我们能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提出了现行的一系列政策,就是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和教训。”(《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2页)他还说:“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他提供了反面教训。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2页)
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点认识:
1.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这种说法在当时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国家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对于党和国家机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和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也应该采取和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去解决,而决不应该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
2.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文化大革命”所以能够发生并持续10年之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政的共产党内个人崇拜盛行,以致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使党失去了纠正自己领袖错误的能力。个人崇拜所以能够在我们国家和党内滋长,是有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有很深的基础,反封建的任务远未完成。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不是很容易肃清的。因此,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谢和党的现状,必须树立由群众斗争中产生的领袖们实行集体领导的原则,坚持少宣传个人,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决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样,才能保证党少犯错误,正确地领导国家的建设事业健康而又较快地发展。.
3.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的。破坏了宪法和法律,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文化大革命”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空前的大破坏。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成了不起作用的空文,各项法律荡然无存,执行机关被砸烂,国家主席和各级领导干部被随意揪斗关押,打、砸、抢成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都失去了保障,造成了“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因此,必须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必须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使社会主义法制成为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制裁犯罪行为,打击敌人破坏活动的强大武器。通过民主和法制来杜绝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防患于未然,防止类似“文化大革命”的事件重演。
4.重视知识、文化,重视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要坚决扫除长期间存在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登峰造极的那种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和歧视知识分子的错误的观念,努力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肯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依靠力量,明确没有文化和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