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自打诞生的那一天起,二百多年来,京剧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自改革”的诉求;而近百年来,来自外部的各种势力,更在京剧身上留下了不断创新的烙印;尤其是近几十年,求新求变几乎成为京剧的“基本国策”,深刻影响到京剧的现状和未来。是不是真像有些人所说,变则生,不变则死呢?后半句说得也许不错,但前半句却未必,因为,变并不是活的必然保证,只是给活下去增加了一些概率。苹果和梨嫁接,叫苹果梨,既非苹果,也非梨。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量到质的临界点,越过这个临界点,此物就变成了彼物。京剧也是如此,有时我们会觉得它已面目全非,就是这个道理。据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里有这样的意思,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标示,是一种原汁原味的东西。文化标示是什么?不是像人的身份证一样,身份证只是对一个人的命名以及对命名的认可,它还应该包括“原汁原味的东西”,即这个人的原貌,如果经过整容甚至器官再造,他也许还用这个名称,却已经不能标示这个“遗产”了。
很显然,如果说京剧申遗成功对京剧来说是个福音,那么,首先不在于京剧可能得到国家及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得到更多的钱,而是获得了一次对百年来京剧变革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的机会,也就是说,我们有了重新确认究竟哪些是属于京剧“原汁原味的东西”的理由。如果说,有些“原汁原味的东西”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束之高阁了,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把它们找回来?那些年来,我们昂首阔步向前走,甚至来不及回头留意一下自己走过的脚步。京剧的确新了很多,也变了很多,但是,有多少东西沉淀为京剧的遗产和传统,融入京剧本身,成为京剧的一部分?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我们只是呼啸着前进,摧枯拉朽,等到有一天我们回过头去看一看,才发现,身后已经一无所有。我想,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样的前景已经不远,我们已经看到前面就是危崖了。值得庆幸的是,申遗成功给了我们停下来,喘口气,检讨一下自己的合法性。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对百余年来,特别是近几十年的京剧变革进行一番彻底的清理。有些当时看起来还不错的改革、创新,但时过境迁,问题也许就暴露出来了,那就应该考虑把它从京剧中剔除出去。这些年来,京剧从话剧舞台移植了很多东西,不能说这种移植毫无意义,也不能说没有获得成功的作品,但是,问题也是很严重的,它所带来的水土不服和排异现象,甚至使得京剧有了“性命”之忧。说到底,这种改革或创新,与京剧的戏曲美学特征是相抵触的。然而,问题又绝非舞台实景、声光电化这么简单,作为京剧的审美特征,从根本上说,究竟是写实的,还是写意的?是自然的模仿,还是意象的比兴?是现实的反映,还是心物交融?这些问题表现在剧作、导演、表演、舞台美术、声腔旋律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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