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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能否现代化?评论家称京剧有“性命”之忧

时间:2010-12-18 11:52:09  来源:不详
 

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孙萍——

 

  文化体制改革中任由市场选择、以票房论英雄的做法是不利于非遗保护的。

 

  虽然京剧被列入的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非“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其实就京剧自身而言,现状不见得就很乐观:我们对传统的家底仍然没有摸清;老艺术家人在艺在,人亡艺失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年轻演员能演擅演的传统剧目数量仍然在逐代减少,教学上的课时量就是明显的例证(据我所知,目前戏曲院校表演专业从中专到研究生毕业的总课时量只和“文革”前中专的总课时量相等)。虽然,京剧艺术的现状不至像昆曲一样全国只有“八百壮士”,但与其自身的鼎盛时期相比,无论从业人数、剧团规模,还是剧目数量、演出场次都已处在历史较低水平,大量精彩的演出剧目和表演技艺因为各种原因,缺乏老艺术家的传授和把关,而至失传或降低质量,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非遗保护传承与文化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也是极其微妙的。改革体制当然是为了促进文化,而不是降低文化含量,更不是消解文化,尤其是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而言。我们目前的工作重心应当是整顿与规范文化市场经济秩序,搞好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假如我们不是把受人工保护的大熊猫、东北虎放养到原始森林中去,而是把它们驱赶到生态环境破坏极其严重的野外,任其自生自灭,后果显然是不堪设想的。也许我们不能说戏曲艺术就代表了中国的一切优秀传统文化,但至少可以说,戏曲艺术是我们民族的身份认同之一,它构成了我们民族文化的遗传基因,因此涉及到京剧的改革,不可不慎。十几年前的国企改革,扩充了多种经济成分,公有制企业甚至不一定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了,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一些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必须是公有制企业。像各剧种所在的演出单位,假如任由市场选择,以票房论英雄,或者随意地合并与拆分,都是不利于非遗保护的。当然通过生产性保护,对这些项目进行适度利用和开发,也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但在进行市场开发的同时,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涵,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盲目、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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