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国学文化 >> 正文
戴建志:对古籍整理著作…
云志:说“傩”
韩晗出书揭秘民国杂志:…
戴建志:为国家社会计 …
最新热门    
 
戴建志:对古籍整理著作权的认识(下)

时间:2012-10-17 12:11:18  来源:不详
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所以,先生在古籍校勘时把握一个原则,就是:“非有确证,不敢藉理校而凭臆见。”他坚决反对以理校为借口而随意改动古籍的行为,认为只有学问渊博深厚的通识之士,才能使用理校法。

 

第三,校勘是古籍整理目的的最终实现者。修补一副古画不能随意改变其中的颜色,哪怕是一个局部,严肃的、负责任的专业工作者都要在考证原有色调的基础上力求恢复原貌,并通过一定形式加以说明,以便误导观赏者。否则,还不如保留历史沧桑的痕迹,由人们各自理解、想象为古画补上的色调。古籍整理也是这样。张舜徽先生说:“古代历史书籍,在传写过程中,偶然脱掉虽止一个字,而所引起的后果,十分严重。必须仔细校勘,才能恢复它的本来面目。”(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07页。)古籍整理的根本目的,是恢复古籍的本来面目,而要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就是校勘。古籍校勘有一套严格的专业规则。如《元典章校勘释例》,它是陈垣先生在校勘《元典章》基础上总结概括了校勘学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与校勘方法,是校勘学的一部重要著作。他说,古籍整理中有本校和他校两种校勘法:“本校法是在对全书内容、体例包括作者情况深入了解和研究的基础上,在没有别的版本可供校勘的情况下,采用本书前后互证,以发现矛盾之处。”而他校法则是利用与其密切相关的史籍、类书等找到纠正讹误的根据,恢复古籍的本来面目。至于对史实纠谬的正源则是不在勘校之列的。

 

第四,校勘记是古籍整理的传承依据。为后人研究和理解提供第一手材料,是古籍校勘的历史作用。记得有位学者说过:“通过写作,加入前人未竟的事业。”(冯象:《木腿正义》,北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1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